【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商標權被侵害怎麼辦?

文/匡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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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05日訊】讀者朋友,大紀元時報為您開闢這個《法國實用法律專家解析》欄目,內容涉及旅法華人、華僑和莘莘學子生活中的各種問題,由資深律師給予貼近實際、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實際問題需要解答的讀者朋友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與本報聯繫:電子郵件 dajiyuan.fr@epochtimes.com,電話 +33(0)1 69 24 65 69。

問:五年前我成為意大利一個知名服裝品牌的特許經銷商。該品牌已經在巴黎的法國工業產權局註冊,但最近我發現有其它公司註冊商標和我的商標接近,但又是不完全相同的品牌,對我的權益造成了直接侵害。請問:這種爭議應該如何解決?是否一定要上法庭? 有沒有更加簡單方便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品牌?

答:在法國註冊的商標、在法國有效的國際註冊商標、在歐盟註冊商標或者知名商標的所有人或者特許經營人,都可以直接在法國工業產權局 (INPI)展開抗辯程序( Procédure d’opposition),阻止有爭議商標的註冊。該抗辯是向法國工業產權局商標處提出,提出抗辯方僅需支付310€的費用。

商標註冊人應該在商標公佈的兩個月內提交答覆,工業產權局負責轉發各方文件並組織抗辯程序的雙方進行對質。如果該註冊已經超過5年,商標抗辯方可以直接要求註冊方提供證據。

如果商標註冊方不予答覆,工業產權局可以直接做出撤銷註冊的決定。在商標註冊人給予答覆的情況下,工業產權局將根據雙方的證據提出一份爭議解決方案,提交各方討論。如果雙方對該方案沒有異議,則該方案被視為工業產權局的決定。否則,工業產權局將根據雙方的意見和證據做出新的決定。對最終決定不滿的一方可以向10個有管轄權的上訴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提起上訴的期限是以接到工業產權局決定後的一個月內(在國外的上訴人期限為兩個月)。

此外,法國法律對於知名品牌(marques notoires)的保護特別嚴格。所謂「知名品牌」是指被該品牌的通常客戶之外的大多數公眾所知曉的商標。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商標不完全一樣,只要有誤導消費者之嫌,使用者也要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知識產權法典第L.713-5 條)。此前曾經有一個案例,法國著名珠寶商和製表公司——卡地亞公司(Cartier)向一家生產商提出訴訟,因為該廠商使用的「Pedimust」近似其品牌「must」。上訴法院在審理時認為「must」和「Pedimust」有較大區別,因此駁回了保護品牌的要求。但是該判決之後被法國最高法院推翻,其依據是歐盟在1988年12月21日的指令中,對於知名品牌的保護特別寬泛,把類似品牌也包括在被禁止之列。

鑒於您所代理的是意大利知名品牌,在「類似品牌」的判定方面可以從廣義上考量。您可視爭議商標註冊的時間來確定應採取的對策。如果爭議商標的註冊時間未超過兩個月,可以直接向工業產權局提出抗辯,如果超過這一期限,則需要通過律師向法院提出侵權訴訟。

(責任編輯: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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