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咪詐騙案一審敗訴 傳其已「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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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11日訊】 鬧得沸沸揚揚的「張咪詐騙案」終於有了結果。日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做出判決,判處原告齊麗英勝訴,張咪須在7日內償還欠款共76萬餘元,再加上東方歐美公司需返還的欠款,總共是88萬餘元。

案件回放

2010年,原告齊麗英經張咪介紹,與東方歐美公司簽訂了一份內容為共同製作音樂舞台劇《中國一夜》的合同,並將100萬投資款打給了張咪的個人賬戶。但該項目一直沒有啟動,張咪還佔用其中大部份金額。

後經齊麗英調查,所謂的東方歐美圖文公司,其實就是一個欠款的錄音棚,因為長久沒交租金,早已經被查封。而這個公司並不像張咪所說,是其法人代表艾迪·斯瓦伯達所開,而是她與女兒李洛伊的公司。

齊麗英說:「那是撒謊的,她股份佔有90%,10%的股份屬於她的女兒。那個外國人也是騙子, 在我們報案之後馬上離開中國了。我們查到他早在國外就坐過牢,有犯罪記錄,曾經因為詐騙被拘留。」

2011年,齊麗英以張咪將其100萬轉走後不接電話深陷詐騙為由報警,之後還訴諸法律。在她報案之後,張咪把公司進行變更,轉移到了一個誰也不認識的農村老太太名下,後來經過他們的反覆查詢,那個老太太是張咪的繼母,已經60多歲了,「這都是撒謊,她之前名下有兩三套房子,都是按揭貸款的,她對媒體說是全款。」齊麗英說。

法院判決

經過兩年時間,法院對張咪詐騙案做出判決:由東方歐美圖文製作公司返還齊麗英883,176。88元,而張咪則返還其中的766,353.75元,與東方歐美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於七日內返還全部款項。

因為張咪有房產抵押給法院,一旦她不及時返還欠款,法院將會對其進行拍賣。齊麗英表示,除了法院判決的那88萬元,張咪還非法挪用了 11萬元,自己正在考慮是否繼續上訴,「我們能拿出證據。」

張咪「失蹤」

庭審當天,只有張咪的代理律師出現在法庭上。齊麗英說,自從發現張咪涉嫌詐騙後,她就再也聯繫不到張咪了,連她女兒李洛伊的手機號也已經變成了空號。
齊麗英還表示,目前張咪已經銷聲匿跡,連公安都無法找到,但他們已經得到消息,「出逃加拿大了。」

齊麗英透露,張咪曾經有過四次出逃國外的記錄,「第一次是被我們攔下來了;第二次是大年初二;第三次是被海關扣了;第四次她抵押了一處房產,才逃出國外的。」

張咪的律師王軍則表示:「一審法院在事實認定方面不夠全面、客觀」並認為「有關張咪需部份承擔民事連帶責任的法律依據也不充分,一定會提起上訴。」同時稱,張咪已經對齊麗英、黃子琦侮辱誹謗、侵犯名譽權提起了賠償額350萬元的控告,該案已在朝陽法院審理過程中。

(責任編輯:石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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