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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關務署︰外籍客超攜菸酒 擬出境前繳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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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24日電)財政部關務署對於外籍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入境,繳罰金的方式擬從嚴把關。

關務署表示,外籍旅客攜帶超量菸酒入境依規定須申報繳納關稅,否則遭罰;不過,目前依關稅法,罰款繳納期限為14天,而有些外籍旅客停留台灣期間不到14天,出境之後海關就罰不到。

關務署表示,擬修法防堵漏洞,將請財政部修正菸酒管理法,比照瑞士等國,明訂違規外籍旅客須在出境前繳清罰鍰,否則不得出境。

依目前規定,年滿20歲以上的入境旅客,攜帶菸酒的免稅數量,酒類為1公升,菸品規定捲菸1條(200支)、雪茄25支或菸絲1磅。

旅客入境帶第2至5條香菸必須主動通知海關,在通過紅線檯查驗、申報完稅後才能攜帶入境;第6條以上香菸除將沒收,還將以每條500元開罰。酒類超過4公升以上,也將以每公升2000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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