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投資移民新規 不花一分錢即得永住權

徐孝彬韓國首爾採訪

人氣 1486

【大紀元2013年08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徐孝彬韓國首爾採訪報導】一位中國人為了獲得韓國永住權簽證,今年2月在濟州道購買了一套正在施工的渡假村房屋,但沒有馬上拿到在韓國經濟活動自由的居住簽證(F-2)。按韓國「房地產投資移民制」規定,在韓國政府指定地區購買渡假村房屋後,房主首先能夠獲得居住簽證(F-2),5年後才能獲得永住權。

但前提條件是,要等房屋竣工而且獲取房產證以後才能拿到F-2簽證。所以這位中國人購買房屋後,需要再等六個月房屋竣工,辦理房產證後才能獲F-2簽證,再過五年後取得永住權。實際這位中國人獲得永住權所需時間是五年零六個月。

像這位中國人為獲得韓國永住權,利用房地產投資移民制的中國人,等待簽發居住簽證的時間比較長。其原因是韓國房地產普遍實行「先銷售,後施工」。因此,房地產投資移民指定地區,大部份房屋尚未竣工,導致獲得永住權的簽證時間延後。但是公益事業投資制度施行後不必等到房屋竣工,一旦投資就能拿到居住簽證(F-2)。這是為吸引外國人投資,樸槿惠政府大膽推進的「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

這項制度從2013年5月27日開始實行,根據該制度,投資者在韓國政府指定的基金項目存入五億以上韓元(韓國法務部委託韓國政策金融公司新設的基金),五年後原數收回本金。也就是說,投資者不花一分錢就能得到韓國永住權。

用這種制度即得到永住權,而且投資時就能拿到F-2簽證,不受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制約,購買自己喜歡的公寓可自由的進行經濟活動。而且滿55歲以上的外國人投資標準金額是3億韓元,但投資金額3億韓元之外,本人或配偶還要擁有3億韓元以上的資產,韓國政府才簽發F-2簽證,五年後變更為永住權簽證(F-5)時,在韓國國內擁有的資產要超過3億韓元。

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的其中一項誘人條件是,可以將這項投資與房地產投資移民制投資的金額與時間合併計算,這更吸引利用房地產投資移民制的中國人。若在濟州道或平昌房地產投資,標準金額是5億韓元,但樓價是4億,那麼先投資4億購買房屋,剩餘的1億韓元存入韓國政策金融公司,就得到F-2簽證。

而且時間也可以綜合計算,比如購買樓盤後不到5年出售,把同等金額再投資在公益事業投資移民項目後,也能獲得永住權。之前的房地產投資移民制,註冊房地產後拿到F-2簽證,必須經過5年才能拿到永住權,如果註冊後不到5年把房地產出售,則得不到永住權。

但是按照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在屬於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實行範圍的濟州道、江原道平昌、或全羅南道麗水京島購買房地產,3年後出售,之後在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許可的地區投資同等金額2年以上,如果前後投資合計時間滿5年,也可獲永住權。但如果房地產項目和公益事業項目同時投資,時間不能給予綜合計算,不能在5年之內得到永住權。

韓國政府依法「給投資者簽發F-2簽證後,投資者要維持投資5年」才給永住權是因為對外國人需要審核時間。

中國人怎樣利用好這項政策有效得到永住權,本報記者採訪了韓國法務部滯留管理科張熙定事務官。

記者:存入5億(韓元),5年後收回本金拿到永住權,投資者覺得不花一分錢得到永住權,請問這新政策在甚麼樣的背景下實施的呢?

張事務官: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只要投資在房地產就得到滯留資格,但韓國國民中形成了得到利益的只是地產商的輿論。所以用外資引進的方式,補充與修正房地產投資移民制,規劃出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實際購買房地產投資移民制指定的樓盤時,包括管理費每月要管理的事項很多。如果是以得到永住權為目地,利用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投資基金,目前來說是最無風險、最無擔心的方法。

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有兩種方式,第一是「保障本金•無利息型」,第二是在政府指定的落後地區開發事業投資的「損益發生型」。「損益發生型」8月份出台具體商品,目前只實行「保障本金•無利息型」制度。「損益發生型」制度可能會有損失,也可能得到額外的收益,有別於「保障本金•無利息型」制度。

記者:因為房地產投資移民制指定地區樓盤大部份還沒竣工,要得到F-2簽證還需等待一段時間。如果利用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直接可以得到F-2簽證。這對於利用房地產投資移民的投資者來說,是很有吸引力的,請具體談一下好嗎?

張事務官:若在仁川松島用房地產投資移民制得到永住權,首先在那些地區簽訂標準金額7億以上的(濟州道、平昌等地勢5億)樓盤,等到竣工才能拿到F-2簽證。但這項制度實行後,簽訂同時得到F-2簽證。如果標準投資金額是7億,其中樓價為4億,那麼簽約時付了訂金1億,剩餘6億存入韓國政策金融公司(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投資引資機關)新設的基金。那麼,政府總合計為投資7億,賦予F-2簽證。因為房價是4億,那麼還未交完的餘額3億,可以在投資的基金裡提取。

記者:您剛才說存入的基金裡取出資金付分期付款金額與餘額,但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規定投資最小期限為2年,那要付未交完的餘額,在基金裡取出來,得等2年嗎?

張事務官:不是,投資韓國政策金融公司基金之前,先說好因房地產投資要付未交完的餘額總數,韓國政策金融公司就允許提出那份金額。上面舉例說樓價是4億,訂金1億,那3億是要以餘額付款的,那麼投資者可以明確告訴韓國政策金融公司,公司會給你辦兩個存折,一個是隨時可以取出3億元的存折,另一個是2年定期存款的存折。

記者:海外匯款時要寫用途,那可以寫入韓國政策金融公司的基金名稱匯款嗎?

張事務官:不是的,在海外不能直接匯款到基金公司。因為要以韓元收取,需要外匯兌換手續。所以在自己國家的銀行辦一個本人名義的存折,匯款到韓國內本人名義的存折,再換成韓元,把韓元匯款到韓國政策金融公司新設的基金。資金必須從海外存折匯款到韓國。

記者:投資資金存入基金的同時,政府簽發F-2簽證嗎?

張事務官:是的。只是首先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進行個別審核,因為要證明本人在韓國無犯罪經歷或無違反出入境管理法,才能簽發F-2簽證。確認是否有違反事項,輸入個人信息,電腦程序馬上可以調查,不需花太多時間。

記者:有沒有對非法滯留者的中國人可以適用的事項呢?這樣的中國人曾在韓國房地產售樓處諮詢過,購買房地產能否得到合法身份或回國後縮短得到韓國簽證的限制日期。

張事務官:我也聽說過,但是不可以。非法滯留者的簽證和入國有限制日期,過了這限制日期後可以申請其它簽證。

記者:5年後變更永住權簽證時,區別於現有的「申請資格」制度,說是「賦予」,那意思是不需要個人審核,無條件給的嗎?

張事務官:首先,沒有入籍者要通過的考試,但要得到永住權,在韓國和外國(遞交該國政府發行的犯罪經歷證明書)無犯罪經歷,還要確認在韓國生活語言溝通是否成問題,只確認用韓國語能否溝通,不要有負擔。

記者:中國人對永住權需求多,比較居住簽證與國籍具體有甚麼權利?

張事務官:首先F-2簽證經濟活動自由,但要每3年延期。永住權得到了,那一生可以住在韓國。而且有選舉首爾市長或濟州自治道知事(省長)或地方選舉時的投票權。僅次於市民權的簽證。一般情況下不被驅逐出境,當觸犯內亂、外患、或關係到外交的罪行(對住韓外國元首或使節施暴、威脅、侮辱或名譽毀損等行為的犯罪),得到關禁監獄以上的罪行時要驅逐出境。

記者:優先選擇永住權的人有多少?

張事務官:中國人目前不可以得到兩個國籍,要是不想以韓國人身份生活在韓國的話,可以維持本國國籍,最大限度享受韓國各種權利,這種情況會偏愛永住權。實際中國同胞以前是想獲得韓國籍,最近傾向於取得韓國永住權。

公益事業投資移民制諮詢處:
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電話 +82-1345
報導相關內容諮詢電話(中國語/韓國語) +82-10-2664-6688

(責任編輯:趙雲)

相關新聞
美放寬移民限制 韓掀起投資移民熱潮
中國富人到韓國濟州買房 可獲居住權
韓國放寬外國人投資移民政策
捕捉韓國掠影 掌握瞬間機遇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