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幹的事 中共大佬賀龍、彭德懷都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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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7日訊】瀋陽商販夏俊峰因殺死兩名城管,9月25日中國最高法院維持瀋陽中院和遼寧高院的死刑二審判決,並下達執行命令而被快速處死。這一案件在中國網絡引發巨大反響,僅幾小時就有數百萬條的網絡評論。

法廣說,網絡爭論激烈令人吃驚。絕大部份的自由評論更反映民情,同情夏俊峰,批評這一判決。一些官方立場的網絡輿論與導向評論,並沒有形成影響。儘管夏俊峰持刀刺死兩名城管,一些輿論試圖引發對城管死者的同情,可是批評輿論仍忽略兩名城管死者。

南方都市報的快評指出,夏俊峰案死刑覆核歷數年而現終局,司法對人命的罔斷令人錯愕。本案偵控審過程傾向性明顯,辯方證人主動出庭卻被拒絕,一系列程序違法眾目睽睽,司法竟熟視無睹,悲夫!城管與小販的戰爭,不可能也不應該以殺伐求解答,「可殺可不殺的不殺」,死刑政策就此悄然篡改?嗚呼哀哉,伏帷尚饗!

夏俊峰幹的事 賀龍、彭德懷都幹過

叫醉得意的網民抄出網絡名人李承鵬的經典批評:湖南有個青年賣鹽,被百般欺壓,拎兩把刀殺了稅官,搶了十幾條槍,叫賀龍。胡適日記記載:一男孩因大戶打死了他的夥伴,提大刀搶了糧倉,叫彭德懷。今年,一小販因不堪城管毆打,殺死兩名城管被判死刑,他叫夏俊峰。

據賀龍小女兒賀曉明回憶,1936年3月,當時湖南老家附近五道水有個鹽局,鹽稅是當地的一筆主要收入,人頭稅越收越多,進出馱鹽的馬幫都要收重稅。賀龍就帶著20個人,從桑植縣趕了100里路到五道水,砸了鹽局,殺了收稅的警察,搶了槍,一把火把白條子都燒光了。

而彭德懷本名彭清宗,1916年基於生計等因素加入唐生智軍第二師當士兵,1918年後任班長、排長,在連隊秘密組織救貧會。1921年任代理連長時,殺死華容縣注滋口歐盛欽被通緝。1922年8月改名彭德懷,考入湖南陸軍講武堂。

為何谷開來不判死刑?

叫時代迷思的網友引出陳有西答京華記者十問的回答:本案定性為故意殺人是明顯錯誤。從犯罪動機、經過、後果看,本案屬於正當防衛。判處死刑也是明顯不當。本案防衛成份證據充分,可以認定;被害人過錯清楚,可以認定。不考慮其他從輕因素,僅此兩條,夏就死不了。。。兩年了,改變不了的還是結局。。。

有評論分析,網絡較為寬鬆允許大量評論夏俊峰案,可能與北京當局試圖用夏俊峰案件來轉移社會特別是網絡對薄熙來判決的不滿和關注。但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卻是網民不僅沒有忘記薄熙來案,還將夏俊峰案同薄熙來,谷開來,王立軍甚至劉志軍等大案聯繫起來,證實法律對夏俊峰的判決不公,更批評中國法律對薄熙來,谷開來這樣的官員量刑多有偏袒。

律師周澤寫道:聞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準死刑,無比絕望!幾年來,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結果,薄熙來、劉志軍、王立軍等禍國殃民的大奸、大貪、大惡都留下來了,一個為生計奔波、本不是甚麼”惡人”的小販,卻沒能留下來。人們還在喊”刀下留人”! 如果,決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願你們也一路走好!

上海美途旅遊引林一民微博轉引假藥也苦口的話: 我要為夏俊峰點起一盞燈在祭奠的同時照亮醜陋的法治中國。 而自稱檢察官楊斌說: 貪官可以不死,平民一定要死;薄谷可以不死,小販一定要死。這就是中國目前死刑存置的現狀。

南周深度對【夏案谷案】點評如下:一,動機,夏被暴打,被迫還擊。谷為掩蓋貪腐罪惡,殺人滅口。二,案發後表現,夏投案自首,谷掩蓋罪行迫害破案民警。三,結果,夏死刑立即執行。谷有悔罪表現可以繼續逍遙。。。。這一切都只是因為,一個是赤二代。一個是農二代。。。。其他我無話可說。。。。留給世人評說吧!!!

(責任編輯: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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