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思敏】政法委推辦案新規為哪般?

【大紀元2013年09月08日訊】8月中旬,政法委宣稱將於司法系統推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言下之意,全國公檢法人員對所承辦的冤假錯案須負責到底。9月7日,就聞最高檢率先下發意見要求落實這項規定。若依此層層下發下去,在上面的都求自保撇清,那最下面的注定又成替罪羊。不過誰人不知,如果沒有政法委插手司法,中國的冤假錯案可能會驟減99%。

而且政法委是在廢話,凡官員有權就有責,本來就應對所承辦的業務負起相對責任,何況針對公檢法人員瀆職的懲處,早有明文。所以中國根本不缺這項法規,缺的是如何依法辦事,又如何不權大於法。

但說到依法,要讓法官、檢察官、警察對承辦案件終身負責,前提是他們必須能夠獨立辦案,如果他們是被指示辦案,辦錯了,算誰的?

說到指揮辦案,政法委才是以身示範權大於法的絕對樣本。政法委毫無任何法律權限,也不承擔法律責任,卻要向公檢法發出命令,要求公檢法根據指示辦案,事實上,幾乎所有重大冤案的後面,都有政法委的影子。特別是在全國引起最惡劣影響的,莫過針對法輪功的審理案件。

本來國家公檢法是互相制約的三個部門,卻讓政法委給搗爛一片。十幾年來下來,藉操控公檢法及武警部隊,政法委形成第二權力中心、另一個黨中央,其怪胎中的怪胎,毒瘤中的毒瘤,就是沒人能管的住的「610辦公室」。

那是因為政法委這個大怪獸,只是中共的一個黨機構,在九〇年代恢復後,於江澤民任黨魁期間,兩度擴權,各級政法委的編制不斷擴大,權力不斷強化。尤其1999年7月,為迫害法輪功,更應運而生法外機構「610辦公室」。與此同時,在16大的政法委,江澤民進一步讓羅幹統管中國安全、司法系統,在17大周永康接替羅幹後,與此相應,干預司法日趨嚴重,中國法治全面腐敗墮落。

憲法找不到政法委,卻橫置於公檢法之上;違法違憲的610,又凌駕政法委之上。所以要杜絕冤假錯案,首先取消610、政法委。

昔日,政法委是沒人能管的住,但現在算哪根蔥。出臺此項規定的政法委,當然知道老百姓不買帳,本來政法委也不是對老百姓說的。可是法官、檢察官、警察,尤其610的基層人員,就要注意聽了,雖然是政法委讓你們辦成冤錯假案,可是跟政法委通通沒關係。

其實全世界都很清楚,政法委、610就是中國法治的大毒瘤,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現任610主任李東生,都開始被腐敗調查。至於基層幹部,現在的關鍵問題是,成為陪葬的替死鬼,還是保留並揭發當局所有不法與迫害證據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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