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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敏】政法委推办案新规为哪般?

2013-09-08 08:34 中港台时间|09-08 09: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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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08日讯】8月中旬,政法委宣称将于司法系统推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言下之意,全国公检法人员对所承办的冤假错案须负责到底。9月7日,就闻最高检率先下发意见要求落实这项规定。若依此层层下发下去,在上面的都求自保撇清,那最下面的注定又成替罪羊。不过谁人不知,如果没有政法委插手司法,中国的冤假错案可能会骤减99%。

而且政法委是在废话,凡官员有权就有责,本来就应对所承办的业务负起相对责任,何况针对公检法人员渎职的惩处,早有明文。所以中国根本不缺这项法规,缺的是如何依法办事,又如何不权大于法。

但说到依法,要让法官、检察官、警察对承办案件终身负责,前提是他们必须能够独立办案,如果他们是被指示办案,办错了,算谁的?

说到指挥办案,政法委才是以身示范权大于法的绝对样本。政法委毫无任何法律权限,也不承担法律责任,却要向公检法发出命令,要求公检法根据指示办案,事实上,几乎所有重大冤案的后面,都有政法委的影子。特别是在全国引起最恶劣影响的,莫过针对法轮功的审理案件。

本来国家公检法是互相制约的三个部门,却让政法委给捣烂一片。十几年来下来,藉操控公检法及武警部队,政法委形成第二权力中心、另一个党中央,其怪胎中的怪胎,毒瘤中的毒瘤,就是没人能管的住的“610办公室”。

那是因为政法委这个大怪兽,只是中共的一个党机构,在九〇年代恢复后,于江泽民任党魁期间,两度扩权,各级政法委的编制不断扩大,权力不断强化。尤其1999年7月,为迫害法轮功,更应运而生法外机构“610办公室”。与此同时,在16大的政法委,江泽民进一步让罗干统管中国安全、司法系统,在17大周永康接替罗干后,与此相应,干预司法日趋严重,中国法治全面腐败堕落。

宪法找不到政法委,却横置于公检法之上;违法违宪的610,又凌驾政法委之上。所以要杜绝冤假错案,首先取消610、政法委。

昔日,政法委是没人能管的住,但现在算哪根葱。出台此项规定的政法委,当然知道老百姓不买账,本来政法委也不是对老百姓说的。可是法官、检察官、警察,尤其610的基层人员,就要注意听了,虽然是政法委让你们办成冤错假案,可是跟政法委通通没关系。

其实全世界都很清楚,政法委、610就是中国法治的大毒瘤,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现任610主任李东生,都开始被腐败调查。至于基层干部,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成为陪葬的替死鬼,还是保留并揭发当局所有不法与迫害证据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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