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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偷排廢水 高市議員求償2.6億

日月光違法排汙造成生態汙染 市議員申請調處求償2億6千多萬元做為清除後勁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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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晴玳台灣高雄報導)日月光K7廠違法排污,被高市府裁處停工,公司日前提交復工計畫,保證往後排廢必符標準,卻避談環境汙染相關損害賠償,市議員蕭永達、鄭新助等13日向市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提出調處申請,要求日月光賠償2億6千4百萬元,做為清除後勁溪汙染底泥的費用。

蕭永達等人13日赴市府送交調處申請書,由環保局副局長陳居豐代表受理,台灣南社及在地民眾共30餘人到場聲援,蕭永達隨後並召開記者會,說明申請求償調處的理由與法源依據。

蕭永達指出,日月光K7廠偷排廢水汙染環境,讓市府6年37億元的後勁溪整治功敗垂成,而日月光在復工計畫中,僅表示未來所有廢水都將「合法排放」,卻避談既成的汙染損害與相關賠償,是完全不負責任的做法。

蕭永達說,根據「公害糾紛處理法」規範,公害糾紛可以申請調處及裁決,舉凡人為因素導致破壞環境,損害國民健康或有危害之虞者,因而引起的糾紛皆屬公害糾紛。他指出,日月光事件造成生態汙染,市府投入後勁溪整治的巨額經費,都是納稅人的錢,業者的違法行為已造成民眾損失,符合公害糾紛條件。

針對調處申請的賠償金額,蕭永達表示,日月光廢水排放口在德民橋,由此而下到農田水利會出海口水閘門,距離長度32.5公里、河道寬50公尺,底泥清除深度僅以表層的10公分計算,乘以每噸的清除費1萬5千元,就是2億6千4百萬元金額。

蕭永達說,調處申請提出後,調處委員會須在一個月內排定調處日期,盼日月光董座張虔生能誠意面對調解。他並強調,正式未來求償所得,將建請市府成立帳戶專款專用,做為整治後勁溪汙染的經費。◇

(責任編輯: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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