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女戴谷歌眼鏡開車 法院判免罰

2014-01-17 12:20 中港台時間|01-17 12:35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洛杉磯16日法新電)美國加州婦女阿巴迪(Cecilia Abadie)去年因為戴著具上網功能的「谷歌眼鏡」(Google Glass)開車,遭開罰單,今天獲判無罪。

聖地牙哥法院表示,當阿巴迪被員警攔下時,谷歌眼鏡並未開機,因此判決無罪。

44歲的阿巴迪遭控去年10月29日在聖地牙哥公路上超速駕駛與分心。阿巴迪承認自己戴著谷歌眼鏡,但表示眼鏡沒有開機。

阿巴迪的律師去年12月出庭時否認這些指控,並告訴法新社:「當時谷歌眼鏡並沒有開機,單單戴著這個眼鏡開車完全不犯法。」

法院今天也以缺乏證據為由,撤銷她的超速罰單。

谷歌眼鏡配備隱藏電腦,右眼上方有縮圖大小的透明螢幕。使用者不需透過智慧型手機,就可以瀏覽地圖確認方向、查看網路搜尋結果、收發電郵並參加視訊聊天。

德拉瓦州和西維吉尼亞州議員都引進法案,打算專門禁止戴谷歌眼鏡開車,英國當局也考慮採取類似禁令。(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