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清編譯報導) 美國移民局頒布了新政策(PA-2014-009),闡明根據《移民與國籍法》(INA)對「母親」和「父或母」的定義,把使用輔助生殖技術而受孕的母親納入此定義,而不論他們是否是基因遺傳上的母親。在這些問題上有行政權的移民局和國務院合作公布了這個政策。
移民局和國務院認為,根據《移民與國籍法》,「母親」和「父母」這個用詞包含以下母親﹕將孩子生下,而且根據相關法律,在出生時是孩子的合法母親。 根據這項新政策,符合這個定義但和孩子沒有遺傳關係(例如,通過卵子捐贈而受孕)的母親將享有移民權益,包括:
*可以根據這個親子關係幫孩子申請移民 ﹔
*有資格根據這個親子關係讓孩子幫她申請移民﹔
*如果她是美國公民,並符合所有其他有關的公民身份要求,便可以將美國國籍傳給她的孩子。
移民局已經更新了移民官政策手冊(Adjudicator’s Field Manual)和網頁,以反映這個改變。欲了解更多信息,請訪問移民局網站www.uscis.gov。
責任編輯: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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