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墨爾本大學(UM)亞洲法律中心交易法主任古德文(Andrew Godwin)表示,要限制中共官員利用手中權力干擾司法系統的現象,中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然而,隨著澳中自由貿易協定的簽定,如何使中共統治下的司法系統遵照《紐約公約》行事、保護澳洲在中國經商企業的合法權益,已成為非常令澳洲擔憂的問題。
據澳洲人報報導,古德文的評論是針對墨爾本卡斯特爾(Castel)電子公司與中國廣東電器企業TCL集團的糾紛所作。
位於廣東中心開發區中山市的TCL空調廠商,沒有按照合同條款向卡斯特爾公司提供空調。卡斯特爾公司對此採取法律行動,並在澳洲聯邦法庭勝訴。TCL公司需向卡斯特爾公司賠償390萬澳元,如果算上累積利息,總欠款達600多萬澳元。
中共政府北京的最高法院依照《紐約公約》審議認可了澳洲法庭的判決結果,並下令廣東當地政府依照判決結果向卡斯特爾公司作出賠償。
但是,卡斯特爾公司一直沒能獲得欠款。
古德文說:「這些事情突顯了中共地方官員以權力影響司法系統這一持續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在案件所涉方與官場權力所有者有關聯的情況下,這十分令人擔憂。」
澳洲國立大學(ANU)法律教授羅斯韋爾(Donald Rothwell)說,這些事情加深了對各國如何遵循《紐約公約》,執行外國判決結果的擔憂。「人們時不時都會對該公約提出不同的理解,這在中國顯得特別突出,因為他們有著和其它地方完全不同的司法系統,而且他們各法院機構的獨立性也是一個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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