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撥今年收益 作「房屋儲備金」

【大紀元2014年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孫青天綜合報導】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宣佈,政府將設立「房屋儲備金」,應對未來10年29萬個公營房屋的供應需求。消息稱,儲備金並非可隨時動用,房委會若需注資,仍要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然而議員對政策實質成效存疑。

根據政府今年初的數據,房委會整體現金投資結餘會由今年度的610餘億元,逐年下降,至17/18年度,結餘將為280億元。若以每年興建2萬個公屋單位計算,每年耗資額達200億元,房委會亦會因此出現龐大赤字。

為應對未來10年公營房屋的需求,政府昨日宣佈設立「房屋儲備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根據《長遠房屋策略》,未來10年的公營房屋供應目標為29萬個單位(20萬伙公屋,9萬伙居屋),政府會確保房委會有足夠財政能力達成這個目標,但由於涉及的財政承擔龐大,因此須及早作分期撥備,減低政府財政收支的波動性。他強調,趁政府財政穩健時設立儲備金是穩妥做法。

曾俊華又表示,已經指示金融管理局總裁,將今年政府財政儲備約270億元的全部投資收益撥作儲備金,並由金管局負責投資。有關投資所累積的收益,將用以支持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及基建配套。

若需注資仍要向立會申請

有消息透露指,有關儲備金並非可隨時動用,若房委會將來有需要時,政府仍要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至於撥出收益的做法會否成為恆常安排,當局則未有明確表示。

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委員王銳強認為,政府將部份收入撥作興建公屋的資金,意味將來「派糖」的空間不多;長策會委員關焯照則認為,政府設立儲備金只解決短期問題,面對龐大公屋建量,財政開支仍屬「無底深潭」,建議參照新加坡「組屋」的做法,將房委會新建的公屋,以成本或折扣價出售予公屋居民。

有關做法在立法會議員間仍存疑,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李卓人認為,當局的政策是「多此一舉」,因為居屋即將開售,房委會的財政狀況應會改善;倘若房委會真有需要,政府可隨時注資或提供貸款。

而身兼長策會委員的胡志偉議員認為,房委會未來可能要承受包括建屋造價、土地平整和基礎建設等支出,加上工程造價費用不斷上升,擔心預留的基金費,不足以支付未來的建屋開支。

責任編輯:澹修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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