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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正義(4):漢字造字法「六書」詳解(1)

漢字的構形原則是:依類象形,形聲相益。

漢字的具體構字方法是「六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假借、轉注。

其中「假借」與「轉注」是後起的二法,它們本身並不產生新字形,而實際構造字形的是前四「書」,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

下面,對「六書」分別加以解說。

一、象形

《說文解字》:「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

【解釋】:

象形是指按照事物的輪廓曲線特徵,把事物的樣子畫出來,使人一看就知道表示的是什麼,如日、月,便是根據日滿而月有缺的各自特有,並相互區別的外形特徵描摹而成。

象形字是構造其它漢字的基礎。作為基礎材料,自然是種類越少、通用性越強越好,所以象形造字法對所「象」之「形」非常挑剔,只有那些外形特徵明顯、具有代表性的「模特」才有資格入圍。這就是為什麼象形字在漢字中的地位最重要而數量卻很少的原因,《說文解字》中只有364個,以後的近2000年時間,也只造出了「傘、凹、凸」等少數幾個字。

象形字的特點:

1.是單純的具體表意符號,是單體結構(獨體字),不能分解,如:

日( )、月( )、山( )、谷( )、水( )、火( )、

艸( )、木( )、鳥( )、隹( )、魚( )、馬( )、牛( )、

羊( )、豕( )、犬( )、豸(即「貓」 )、象( )、

人( )、目( )、又(即「手」 )、止( )、衣( )、行( )、

東( )、西( )、文( )等。

2.所記錄的大都是名詞。只有極個別的為動詞,如夭( );以及形容詞,如後起的凹、凸等。

二、指事

《說文解字》:「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解釋】:

指事是指看了能夠明白其所「指」,而所表示的意義需要審究才能理解,如上(二、丄)、下( 、丅),是用一橫線做基準,再在其上或下加一短線,指示在標準之上或之下,從而表示方位「上」、「下」的概念。

可見,指事是一種符號造字法,是在象形字上加指事性筆劃或用象徵性的純符號構造形體,表示不易和無法描摹的事物或較抽象的概念。

指事字的特點:

指事字是單純的抽象表意符號,它和象形字一樣是最小的形體單位,是單體結構(獨體字),不能分解,是構造複體結構漢字的基礎。如:

上( )、下( )、本( )、朱( )、末( 金文)、未( )、亦( )、刃( )、亡(即「刀鋩」 )等。

用簡單的符號表示比較複雜、抽象、難以象形的意義是比較困難的,而且真正抽象的意義既然無形可象,也就難以「指事」,所以指事字比象形字更少,《說文解字》中僅有125個,而漢以後(《說文解字》以後)基本上也就沒有再造指事字。

三、會意

《說文解字》:「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同「揮」),武、信是也。」

【解釋】:

會意是指將兩個或兩個以上能夠關聯起來的「文」(象形字或指事字)合理結合而構成新字,通過它們之間的意義配合,及位置關係表示出一種新的、通常是抽象的意義,如武、信。

武:

甲骨文是戈(上古時期最重要的一種兵器,代指武器)在止(腳)上形,表示要兵戎相向,即需要動用刀兵之事的意思。

信:

其一, 金文由人、口組成,表示以人傳語,即「口信」的意思; 「口」或改為「言」,表意更明確。

其二, 古文三形由心、言組成,心也兼表聲,表示認可不疑其言,即「相信」的意思。

象形字、指示字表示的多是單一的、靜態的物件、意義,而會意字表示的多是動態中事物之間彼此的關聯,因而具有如下特點:

1.形體上是複合結構(合體字),是複合的表意符號。如;天、土、林、森、相、杏、道、德。

2.幾個構成部分結合後能產生新義;

3.所記錄的大多是動詞。

會意的方法能夠表示抽象的意義,所以造字能力相比「象形」要強。但會意字沒有表音因素,不能完全適應有聲語言的要求,也不易學習和掌握,加上很多抽象意義也無法會意,所以會意字的數量仍然受到較大限制,《說文解字》中收有會意字116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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