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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穎案 英法院受理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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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貞貞倫敦21日專電)在台灣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案出現重要進展。中華民國駐英代表處代表受害人家屬向林克穎提出民事求償,英國高等法院錄案受理後,蘇格蘭法院今天完成相關送達程序。

駐英代表處代表送報生黃俊德的父親黃國安,向林克穎提出英國法律下的民事求償,13日高院錄案受理,並由羈押林克穎的蘇格蘭法院今天完成相關送達程序,連同利息在內,要求賠償新台幣900萬元。

駐英代表沈呂巡告訴中央社記者,這項民事求償訴訟主要是要求英國法院承認台灣法院應向黃俊德家人賠償台幣755萬元,加上之後衍生的利息,共約新台幣900萬元,一旦黃國安勝訴,台灣法院的民事判決將成為英國法院的判決。

不僅如此,由於英國是歐洲聯盟會員國並簽署盧加諾公約(Lugano Convention),判決結果將自動適用於歐盟其他27個會員國,及冰島、瑞士、挪威等歐洲國家。

換言之,未來即使林克穎服完刑期,日後他在英國與歐盟國家的任何所得,終其餘生都必須依法先償付黃家,直到清償為止,今天民事賠償申請案正式成案格外具有重要意義。

沈呂巡為了伸張正義,將林克穎引渡回台接受法律制裁,與相關同仁殫精竭慮,多方努力,去年10月16日促成台灣與英國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同日生效,隔天英國蘇格蘭警方逮捕林克穎,愛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羈押,中華民國法務部隨後正式提出引渡請求。

引渡庭已在愛丁堡地方法院召開過2次,林克穎已羈押超過4個月,26日到28日將安排相關證人,進行視訊審理。

民事賠償部分,駐英代表處從舊檔案中查知,英國司法單位數年前曾向台灣司法當局請求承認民事判決,並允諾日後英國法院若遇有台灣法院民事判決希望可以在英國適用時,可以相互承認,但會逐案考量。

基於這個默契,中華民國法務部協調被害人保護協會募款出資,並請黃家授權駐英代表處出面並居間協調,在英提起民事訴訟,以追討賠償。

沈呂巡表示,對於英國法院受理本案並已完成初步程序感到欣慰,但也提醒司法案件的程序一向頗冗長,目前僅能審慎樂觀,但從政府對本案引渡部分及民事追償的積極作為,乃至政府處理「廣大興」案等有關國人生命財產事件,充分顯示政府保護國人權益不遺餘力,不論在天涯海角,必做最大努力,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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