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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颖案 英法院受理民事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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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贞贞伦敦21日专电)在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的英商林克颖案出现重要进展。中华民国驻英代表处代表受害人家属向林克颖提出民事求偿,英国高等法院录案受理后,苏格兰法院今天完成相关送达程序。

驻英代表处代表送报生黄俊德的父亲黄国安,向林克颖提出英国法律下的民事求偿,13日高院录案受理,并由羁押林克颖的苏格兰法院今天完成相关送达程序,连同利息在内,要求赔偿新台币900万元。

驻英代表沈吕巡告诉中央社记者,这项民事求偿诉讼主要是要求英国法院承认台湾法院应向黄俊德家人赔偿台币755万元,加上之后衍生的利息,共约新台币900万元,一旦黄国安胜诉,台湾法院的民事判决将成为英国法院的判决。

不仅如此,由于英国是欧洲联盟会员国并签署卢加诺公约(Lugano Convention),判决结果将自动适用于欧盟其他27个会员国,及冰岛、瑞士、挪威等欧洲国家。

换言之,未来即使林克颖服完刑期,日后他在英国与欧盟国家的任何所得,终其余生都必须依法先偿付黄家,直到清偿为止,今天民事赔偿申请案正式成案格外具有重要意义。

沈吕巡为了伸张正义,将林克颖引渡回台接受法律制裁,与相关同仁殚精竭虑,多方努力,去年10月16日促成台湾与英国签署“关于引渡林克颖了解备忘录”,同日生效,隔天英国苏格兰警方逮捕林克颖,爱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羁押,中华民国法务部随后正式提出引渡请求。

引渡庭已在爱丁堡地方法院召开过2次,林克颖已羁押超过4个月,26日到28日将安排相关证人,进行视讯审理。

民事赔偿部分,驻英代表处从旧档案中查知,英国司法单位数年前曾向台湾司法当局请求承认民事判决,并允诺日后英国法院若遇有台湾法院民事判决希望可以在英国适用时,可以相互承认,但会逐案考量。

基于这个默契,中华民国法务部协调被害人保护协会募款出资,并请黄家授权驻英代表处出面并居间协调,在英提起民事诉讼,以追讨赔偿。

沈吕巡表示,对于英国法院受理本案并已完成初步程序感到欣慰,但也提醒司法案件的程序一向颇冗长,目前仅能审慎乐观,但从政府对本案引渡部分及民事追偿的积极作为,乃至政府处理“广大兴”案等有关国人生命财产事件,充分显示政府保护国人权益不遗余力,不论在天涯海角,必做最大努力,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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