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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日勝訴 未侵犯三星專利

2014-03-25 19:56 中港台時間|03-25 19:5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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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5日電)彭博社報導,東京地方法院今天表示,蘋果公司將不用支付賠償金給三星電子公司,特定產品也沒有侵犯專利。

根據東京地方法院聲明,法官長谷川浩二(Koji Hasegawa)表示蘋果(Apple Inc.)iPhone 4s、iPhone 4和iPad 2沒有侵犯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的數據通訊專利。

自從蘋果指控亞洲最大電子產品製造商三星「盲目抄襲」蘋果的裝置後,這兩大全球智慧型手機製造商專利戰火已延燒4大洲,在專利糾紛中各有取得勝利。這兩家公司在爭奪去年出貨超過10億台裝置的全球行動市場龍頭地位。

三星今天稍早在電郵聲明中表示:「我們對法院判決感到失望。在全面檢視此判決後,我們會決定採取何種措施,上訴也將包括在內。」

蘋果駐東京發言人未立即回覆記者要求對此判決置評的電話。(譯者:中央社陳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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