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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在日胜诉 未侵犯三星专利

2014-03-25 19:56 中港台时间|03-25 19:5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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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5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5日电)彭博社报导,东京地方法院今天表示,苹果公司将不用支付赔偿金给三星电子公司,特定产品也没有侵犯专利。

根据东京地方法院声明,法官长谷川浩二(Koji Hasegawa)表示苹果(Apple Inc.)iPhone 4s、iPhone 4和iPad 2没有侵犯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的数据通讯专利。

自从苹果指控亚洲最大电子产品制造商三星“盲目抄袭”苹果的装置后,这两大全球智慧型手机制造商专利战火已延烧4大洲,在专利纠纷中各有取得胜利。这两家公司在争夺去年出货超过10亿台装置的全球行动市场龙头地位。

三星今天稍早在电邮声明中表示:“我们对法院判决感到失望。在全面检视此判决后,我们会决定采取何种措施,上诉也将包括在内。”

苹果驻东京发言人未立即回复记者要求对此判决置评的电话。(译者:中央社陈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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