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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轉置收費員 逾期日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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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8日電)交通部長葉匡時今天在立法院表示,6月底前會想盡各種辦法,轉置收費員,如果遠通電收做不到,將依約每天罰新台幣50萬元。

上百名前失業國道收費員,爭取工作權,上週衝進交通部。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安排葉匡時報告「國道收費員轉置工作進度暨ETC資訊安全及個資安全防護報告」。

朝野立委都質疑遠通電收對有意願接受轉置工作收費員的誠意和能力。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李昆澤說,依規定6月底前,遠通電收應在6月底前完成收費員轉置,但現在還有一半收費員沒有工作,他質疑交通部打假球、真放水,他要求6月底前若未完成,要嚴懲失職人員。

葉匡時表示,收費員也是交通部大家庭一分子,收費員轉置是交通部最重要工作,6月底前一定會想盡各種辦法完成,如果遠通電收沒有達成,會依合約每天罰款50萬元。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楊麗環質疑,遠東集團的關係企業有遠企、遠百、遠傳,她不知為何還無法全部轉置。楊麗環說,交通部已幫忙遠通電收太多,即使每天罰50萬元也沒用,她建議,如果6月底前,遠通電收無法完成安置,政府直接將ETC收歸國有。

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說,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先前對遠通電收的罰款4億多元都還收不到,50萬元更罰不到。她建議交通部應更強硬些,取消與遠通的合約。

葉匡時說,遠東集團在台灣有知名度,如果收費員轉置做不好,對集團名譽受傷很大,勞工團體對遠東集團其他公司都不會放過。

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說,交通部讓遠通電收得寸進尺,她建議下次與遠通電收還有訴訟,直接提起停止合約。

民進黨籍管碧玲指出,遠通電收曾承諾,所有遠通電收對外招考,應優先聘用收費員,但遠通電收的車牌辨識員招收工讀生時,卻無照做,是交通部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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