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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揚:可考慮自建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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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1日電)桃園縣長吳志揚今天在「合宜住宅專案報告」中表示,不一定要興建合宜住宅,且可考慮縣府自建社會住宅。

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工務局針對桃園縣在合宜住宅政策及招標過程,在桃園縣議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強調桃園縣在未來住宅政策上,將持續有擴大提供弱勢居住協助、創造公平合理的租售機會、提高老舊住宅居住品質等3大主軸。

吳志揚表示,桃園縣政府會有一套完整的住宅政策,不一定要興建合宜住宅,社會住宅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吳志揚提到,社會住宅中比較不適合採取「合建模式」進行,他傾向由縣政府自行興建,並且將老人照顧中心、托嬰中心等設計納入其中,值得進一步思考。

他也談到,過去國宅遭人詬病的品質不良問題,他不相信公部門自建的方式品質一定不好,縣府會很審慎評估檢討住宅政策。

對於多位縣議員問到未來在招標時如何防弊?吳志揚表示,政策的決行者、勾選委員人員與主持評選會議的主席都要由不同的人擔任,另外政風單位也要審視勾選名單,經常出現在評審會議名單中的人員將刪除。

吳志揚也要求桃園縣政府要有專屬的開標空間,全程錄影錄音等,希望建立全國最嚴格、最完整的評審防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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