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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保障外籍船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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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5日電)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今天請勞動部及農委會落實相關規範,督導漁船船主與外籍船員議定契約,保障外籍船員結社權及參加勞保等權益。

毛治國下午主持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24次委員會議」,做以上裁示。

為保障在境外僱用的外籍船員權益,毛治國責請勞動部及農委會落實「漁船船主在國外僱用外籍船員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規範。

毛治國表示,如發生雇主妨害工會組織、運作及對工會幹部不利對待或未誠信協商等不當勞動行為等情事,或外籍船員在國外申訴台灣遠洋漁船涉嫌人口販運的勞力剝削、薪資剝削等勞動條件爭議,請主管機關依法妥處,以保障外籍船員權益。

有關民間委員提出,在既有基礎上研擬十二年國教人權教育提升計畫,毛治國指示,請教育部參考委員所提出的建議,進一步研議。

聽取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共同研提「矯正機關收容人攜子女入監服刑之照顧服務」專案報告後,毛治國請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在既有基礎下,持續推動相關協助措施,並進行相關研究,使法令面及制度面更加妥適周延,以保障收容人與其子女的相關權益。

內政部報告推動加入「禁止酷刑公約」的辦理情形及後續相關規劃,毛治國請內政部加速研議,並請相關部會配合辦理,積極展開各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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