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修正無戶籍國民入國許可

人氣 69
標籤: ,

【大紀元2014年08月29日訊】中華民國內政部於8月13日修正發布「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6條,增訂具有該國賦與免簽證待遇國家永久居住權的無戶籍國民,經駐外館處書面建議,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發給與護照效期相同的臨人字號入國許可,無戶籍國民返國將更為便捷。

日後只要持憑臨人字號入國許可,可在效期內多次返國,無需逐次申辦入國許可,每次停留期間為3個月,得延期1次併計以6個月為限。

相關規定請參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或洽詢該署(電話02-23889393)。

責任編輯:馮文鸞

相關新聞
籲解散反猶抗議營地 MIT等名校發聲
可致命蜱蟲傳染病 麻州今年首見
倒賣紐約被盜蘋果設備 波士頓4人被捕
波士頓多所高校爆發反以抗議 數百人被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