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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營建署:修法保護農地及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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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6日電)國土計畫法草案及海岸法草案已送立法院審查,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完成法律程序後,特定農業區將不得以個別產業利益變更開發;海岸生態管理也更周全,個案開發難度提升。

行政院已函送國土計畫法草案及海岸法草案到立法院審議,對近期台知園區等開發案規劃徵用特定農業區的良田變更開發案,及宜蘭、台東及花蓮等地傳出飯店開發圍用海岸線的實例,營建署說,就上述兩法若通過,相關案例的推動將面臨新的情況。

營建署說,依國土計畫法草案內容規定,修法一過,國土將回歸農業、城鄉發展、國土保育及海洋區域資源4類。

營建署表示,一旦修法通過,地方提出的土徵開發案,都將不得再以開發為由變更特定農業區使用,僅高鐵等公共利益開發例外。

海岸法草案也規範如會被侵蝕、海嘯危害及地層下陷等海岸將劃為「海岸防護區」,珊瑚礁、水筆仔等生態須保育的海岸劃為「海岸保護區」,都將以計畫管制方式保護,不得開發。

上述之外的地區,如潮間帶海側及陸側地區,還有近來宜蘭、花東傳出的飯店業開發劃設海岸線的沙灘,都可以劃設為「海岸地區特定區位」,未來這類案件申請時,會面對不能破壞生態的種種規範與要求,例如要做高成本的生態補償,會讓業者怯步。

營建署相信朝野立委都會支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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