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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工廠逾10萬家 台環團:太多應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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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9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關於違章工廠管理,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16日於立法院召開「拯救食安體系」公聽會上指出,地下工廠有10幾萬家太多了,地下工廠原料可能來自一些合法工廠,合法工廠是否把可當做原料產品賣給地下工廠?工業局有沒有管理?如很多做塑膠產品都是地下工廠。對合法工廠與不合法工廠之間物質的流動,各部門應管制,不應該讓地下工廠有原料來源及產品進出,若允許這種情況存在,今天可以找不法工廠做違規事情,然後合法工廠說自己是受害者,罰都罰不到,例如:強冠跟地下工廠買油就應負連帶法律責任。

謝和霖表示,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地下工廠符合環保、消防法規可取得登記,但強冠根本違反還保法規,希望相關部會聯手打擊不法地下工廠。10萬多家未免太多,不必判斷低汙染,只要有違規紀錄,如排放廢水、廢氣等,就可斷水、斷電、強制關閉 ,不然,會有很多物質流向難管制。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則說,屏東縣縣政府坦承在管理上出現很大問題,主要在於違章工廠查緝依賴行政裁罰,基本上都是從左鄰右舍檢舉開始,環保局接到第一個檢舉電話,查緝環境汙染只能就事跡證跡,如臭味聞臭,蒐集廢水,測噪音,這些取締都非長專業,環保局這次最大疏失就是專注在環境汙染行為查緝,而沒有擴及製造汙染本身違章工廠到底造成什麼危害。

鍾佳濱表示,屏東縣檢討後擬定改進方向包括,建立土地使用風險管理系統,未來包括農政、城鄉、環保、衛生、地政等,讓這些部門有資訊平台流通,任何檢舉案讓這些部門相互了解。但縱使建立土地風險管理平台,還是遇到法令問題。對違章工廠管理的區域計畫法,起跳就是6萬,但裁罰過程中能裁罰行為人,以16日六個大油曹為例,找不到行為人,可以鎖定的是附著在土地的地主,地主不是行政裁罰對象,未來應課以地主連帶責任,才能要求地主負起管理土地風險。

另外,行政裁罰通常用人頭戶抵充,未來建議行政罰及刑罰要併罰,人頭繳不出罰金就要去坐牢,沒有這種強制規定,違章工廠很容易用人頭頂替,地方政府裁罰就不具效力。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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