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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採消費地課稅 歐洲下載成本變貴

2015-01-0221:56 中港台時間|01-0221: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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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今葉布魯塞爾2日專電)根據歐洲聯盟的規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網路電子書、音樂、應用程式下載等電子產品的加值稅(VAT)改採消費地課稅,消費者電子消費的成本因此增加。

歐盟這項新規範主要是針對網路常見的電子書、遊戲、音樂、應用程式(App)下載、雲端服務等電子產品,從1月1日起,以消費者所在地國家的加值稅率課徵,而非過去的以公司所在地國家稅則課徵。

這項變革的目的在避免許多電子消費商為了避稅,將公司總部設在相關稅率僅3%的盧森堡,以避開高額加值稅。包括比利時、德國、法國、英國等多數歐盟國家加值稅率介於19%到22%。

1項分析估計,改採消費所在地課稅原則,將使盧森堡以外的其他歐盟國家加值稅收入,增加超過7億歐元。

不過,對消費者來說,這可不是個好消息,改以消費地課徵加值稅意味著消費者必須付出高於過去的下載成本。因為不只加值稅將增加,電子書大廠亞馬遜(Amazon)也已表示考慮調高電子書書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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