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過路費 罰金「滾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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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何伊美國華盛頓DC報導)如果駕駛途中未帶電子付費卡E-ZPass,司機對此將付出多大代價?結果視情況而定。在馬里蘭州和維吉尼亞州,司機遇到上述情況後,最終花費、時間、精力乃至處理的結果有所不同。

假設司機將在當地收費公路行駛四趟,每趟需支付過路費2美元。但在行程中,司機意外發現E-ZPass並未充值,安裝不當或電池耗盡。如果該情況發生在郡際車道(Intercounty Connector),司機須總共交納12美元而非8美元過路費。馬里蘭州交通管理局(MDTA)實行的視頻收費(v-toll),收取的過路費高於以往的1.5倍。如果這個情況發生在495或95 高速公路上,除了8美元過路費,司機還須給每趟行程支付12.50美元的管理費,四趟行程將總共花費58美元。

如果司機在30天內交清費用,馬州交通管理局不會收取任何其它費用,超過30天,繳費將增至50美元。如果超過60天未支付,司機將收到要求出庭的傳票。如果面臨這種情況,司機在法庭上須交納四筆民事處罰金,每筆50美元,再加上最初的視頻收費12 美元,總共將花費212美元。

在維州,司機如果超過60天不交費,「討債公司」會盯著你,每趟行程的管理費會增至100美元。在這種情況下,四筆管理費加上原來未支付的8美元過路費,司機總共須交納408美元。如果無視催繳費用的信件,司機須前往法院接受新一輪民事處罰。第一筆民事處罰金額是50美元,第二筆為250美元,第三筆為500美元,第四筆為1,000美元,總計費用為1,800美元。再加上第一次的408美元罰金,司機須總共交納2,208美元。

這項交通處罰舉措在網上公佈後,引發民眾討論。馬州居民李小姐認為,司機不按時支付過路費而須接受處罰,這是正當的舉措。但是在維州,高額的罰金令人咂舌,這對司機而言似乎比較「狠」。有網友表示,駕駛者只要平日細心一些,隨車攜帶E-ZPass,正確使用車道,遵守交通規則,事情就會變得很簡單。

責任編輯: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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