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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議員「煽動內亂」 終審獲刑9年

文龍韓國
2015-01-22 17:38 中港台時間|02-25 15:5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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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韓國報導)1月22日,韓國大法院(最高法院)維持原判,以「煽動內亂」等罪名判處前在野黨(統合進步黨)國會議員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剝奪議員資格7年。

大法院裁定,李石基涉嫌煽動內亂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的罪名成立。原因是以李石基為首的被告試圖組織破壞韓國重要設施等,有具體的實踐行動,因此煽動內亂的罪名成立。

但大法院否決了對被告「策劃內亂」的控罪。原因是從記錄材料來看,證明被告人開展有預謀的內亂策劃證據不足。

與李石基同時被捕的其他6名前統合進步黨骨幹成員,大法院也維持了原判,即分別判處3-5年有期徒刑、剝奪議員資格2-5年。

李石基涉嫌「煽動內亂」的事件,於2013年被韓國國家情報院曝光,以李石基為首的地下組織(RO,Revolutionary Organization)成員達130多名,由他帶頭舉行秘密聚會,發表「親朝」言論,並唱朝鮮的「赤旗歌」等,他們在聚會時謀劃破壞韓國通信和儲油等核心設施。

在一審判決中,李石基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剝奪議員資格10年。去年8月,首爾高等法院在二審判決中,判處李石基有期徒刑9年、剝奪議員資格7年。

去年12月19日,韓國憲法法院裁定,解散具有親朝(北韓)背景的在野黨「統合進步黨」,撤銷該黨5名國會議員的議員資格。在韓國憲政史上,憲法法院宣佈解散特定政黨尚屬首次。


責任編輯:蘇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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