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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過頭?

加拿大稅局白人員工告雇主種族歧視

林雪
2015-10-29 11:25 中港台時間|10-29 11: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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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多倫多編譯報導)一名加拿大稅務局(CRA)工作人員聲稱受到雇主歧視,因為他不幸是個白人男性。

據《多倫多太陽報》報導,現年40歲的貝特(Joe Bate)代表自己在聯邦法院出庭。他聲稱自己是名工作效率高且富有成效的CRA申訴官,比他的很多同事幹得都更出色。但他並沒受到提拔,而雇主的理由是就業平等法(EEA)。

貝特本週二在法庭上稱,他的工作效率可能是同事們的兩倍,有更好的溝通能力…...但是不幸的是,他是白人。貝特說,EEA於1986年通過,以確保在工作場所招收四類人群:婦女、有色少數族裔、原住民及殘疾人。但他說,這排除了「一個特定的群體」——白種男人,這是個惡性歧視。

貝特說,2013年CRA在惠特比(Whiteby)辦公處招收一個管理職位,他覺得自己是鐵定人選。但他的上司據說明確表示將從那四類人中考慮,即使按貝特的估計,大約95%的辦公人員已經是婦女和有色少數族裔。貝特指出,當加拿大1918年允許婦女投票時,並沒有禁止男性投票,在十年前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時,也沒禁止異性婚姻。他覺得他的雇主在遵循EEA的規定上做得過頭了,忽視了他。

CRA司法部的律師在辯護時表示,CRA沒有超越EEA行事,貝特的問題是EEA的問題,與CRA無關。法官將在未來幾週對此案做出判決。◇

責任編輯: 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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