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在殊香港報導)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下週初在日內瓦舉行聆訊,聽取各地民間組織反映其當權者向國民使用暴力的情況。香港9個團體組成代表團,他們表示會反映雨傘運動期間警方濫權,使用酷刑的情況。
民間人權陣線、民權監察等9個民間團體代表,昨日宣佈將組成代表團,出席下週初於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聆訊。代表團約有18人,包括涉及被七名警員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
代表團將會帶同一份超過一百頁的報告,報告詳細羅列在雨傘運動期間發生的警方過份使用武力個案。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表示,民陣屆時會集中反映警方濫用警棍等暴力行為,因為過往的遊行示威中警方很少會用到警棍,但在傘運期間警方使用警棍的次數多到難以統計。很多示威者或市民被警方直接用警棍擊中頭部,或者後腦的位置。一些外國的使用守則顯示,將警棍直接擊向對方的頭部,或者一些頸椎的位置,是極其危險的做法,是一種致命武力。
沈偉男又指,傘運期間有傳媒報道說,警方內部取消了在使用警棍後要匯報以及寫報告的規定,警察對此沒有正面回應的,他們要求警方公開使用武器的守則。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傑表示,香港警方一直回避公開使用武力的指引,他們希望今次聆訊會得到聯合國的回應,究竟警方使用的是屬於低度武力,抑或是酷刑。他希望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之後能直接回應民陣的訴求,公佈現時警方使用武力的指引,並根據聯合國的標準,制訂合理的指引。民陣副召集人楊政賢則表示,若聯合國的人權標準能夠在香港落實,有助防止七警案再發生。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啓認為,自主權移交以來,政府在落實人權方面的工作,較九七前倒退,傘運期間警察的行為更令人擔憂,「基本上是一個黑箱作業的所謂國家機器的暴力機構。」他指監警會向警方要資料,但警方都未必提供所有資料。又認為警方做法不符合國際確保避免酷刑,有人格待遇等規定。
他進一步表示,假如市民想以私人形式檢控違法的警察,到最後都要律政司正式批准。「所以你看到如果我們的警隊,我們的律政司,我們的政府,包庇一些酷刑的情況,當然我們希望國際關注。」
代表團中還有關注少數族裔遭受酷刑的代表。◇
責任編輯: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