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4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洛杉磯市議會正考慮恢復一項禁令──禁止無家可歸者住在小車或房車中。
聯邦上訴法庭去年裁定該舊禁令定義寬泛違憲。據《洛杉磯時報》報導,市議員福耶爾3月26日提出一個新條例,對「住在一輛車裡」做了嚴格定義,他說這次一定能夠在法庭通過。
不過,福耶爾也表示,洛市可能會設立一個有限許可審批程序,允許居車族宿營在非居民區的街道。這樣既可以兼顧無家可歸者需求,也可以達到市議會保護社區的目標。
據洛杉磯無家可歸服務局的數據,目前洛市有近5,000居民住在街道兩旁3,000多車輛中。大部分居車族都是過去的中產階級在大衰退中失去了工作和家庭,有些是生病或有殘疾,必須等2年以上才能獲得住房補貼的人等等。
2010年,威尼斯的居民投訴住在車裡的人扔垃圾、打架及躺在草坪上等,洛杉磯警局出動執法,最終導致一場訴訟,卻推翻了舊禁令。
曾經代表無家可歸者挑戰舊禁令的市權利律師索貝爾(Carol Sobel)稱,建立審批程序是「巨大的進步」。但他說,政府優先為退伍軍人和長期無家可歸者找住處,已經很困難。沒地方住,就把人抓到監獄住,這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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