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5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雯文、莫森、孫青天香港報導)大圍美林邨老翁吳力更上月遛狗時被毆斃案,警方誤拘智障自閉疑犯,事主家人對警方的處理手法不滿,事件引起外界關注。警方前晚發表聲明致歉,但事主胞兄表示,警方至今仍未詳細交待以引導方式為弟弟落口供,且逾50小時沒有安排弟弟服藥的經過,他表示稍後會就此投訴。而監警會則表示,暫時未有人正式投訴,程序上監警會不會主動調查事件,但上周已向警方查詢事件。
事主胞兄歐先生昨日(13日)由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陪同會見記者,他說,接受警方「表示抱歉」的字眼,並以「深夜抱歉尚可喜 明日智障待尊重」形容,但對聲明中未有交待拘捕細節,包括警方不准其弟弟即當事人服藥,以及警員為弟弟落口供時,提出引導性問題以及拖延放人等事項感到失望。
他說:「超過50小時都沒有讓弟弟服藥,又推說弟弟沒有要求。到第二天失實的回應說未能聯絡到院舍,這些警方都未能交待令人失望。因為這樣我們仍然會循正式的警察投訴程序進行投訴,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理。」他會繼續循正常程序作出投訴。
歐先生又說,警方口供是否有「創作成分」仍然值得商榷。
望設獨立調查小組
對於警方將會檢討「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涉及案件時的政策及調查工作指引」,他表示歡迎,並希望當局可以設立包括醫生、心理學家、律師及家屬代表在內的獨立工作小組,並就檢討提供時間表及定期報告。
他呼籲社會各界可以繼續以正面態度看待智障及自閉症患者,繼續關注有關人士的權益,強調自己的目的並非公審警隊、打擊警方或仇視警察,而是希望警方在事件中汲取教訓,令相關政策得到改善。
歐先生說,並非所有當事人家屬都熟悉法例,下次遇到類似情況,建議警方尋求專家協助。他認為,警民關係本應良好,今次事件不帶有政治色彩,冀望警隊可以正面方式應對。
家屬做法非為個人
註冊社工、工黨張超雄表示,事主家屬如今的做法已經超越為了自己的目的,而是因為相信警方將來絕對有可能再做出同樣的事,希望警方日後加以警惕。
他認為警方深夜才發出道歉聲明,做法鬼祟,但認同警方肯認錯的行為。他又說警方在聲明中避去部分關鍵問題,也沒有解釋為何早前向傳媒聲稱因周末期間未能接觸事主所住的院舍,因而無法掌握其不在場證據。而院舍方面卻表示警方早已向該機構索取資料,他質疑警方對外發放「虛假消息」。
另外,張超雄表示原計劃公開警方向事主問話的錄像,但因家屬不想公開事主容貌,加上警方已經致歉,因此取消播放錄像。
在會見傳媒期間,事主家人向傳媒播放一段警方向事主錄口供的錄音,但有關聲帶只是向傳媒播放,因此在場記者均不得錄音。張超雄表示,事主家人所做並非是為私人目的:「其實家人現在所做的超越了為了他們的目的,他們很明白警方今次的事件未必是單一事件,他們對於智障或自閉症的人士極可能將來都會做出同樣的錯誤,所以他們接下來播聲帶的目的都是希望讓公眾真的理解多一點,警方到底是如何向智障和自閉症人士錄取口供,也希望大家可以反映事實,造成更多公眾輿論效果,讓警方日後加以警惕。」
監警會在回應事件時表示,暫時未有人作出投訴,程序上該會不會主動調查事件,但監警會上星期已經向警察投訴課查詢事件,若投訴成立,個案將會交由原訟投訴委員會處理。監警會委員陳健波表示,由於涉案事主難以自行投訴,因此家人、獲書面授權人士或社工均可代言。
社會人士回應
社會福利署署長葉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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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在處理智障人士面對刑事責任時,有詳細指引,今次事件的事主個案一向由聖公會負責,但社署亦會跟進事件。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
承認警方在處理案件時,引起社會關注,亦留意到事主親屬、議員及專業人士對事件的意見及批評。被問及是否會為事件致歉、是否有人需要因此而問責時,他則沒有回應。
民主黨保安事務發言人兼立法會議員涂謹申:
警方「拘捕」疑犯和「起訴」疑犯的要求不同,「拘捕」的門檻較低:「警察應該向律政署澄清,應該有合理證據才告,而不是『告住先』,然後要澄清後才說不告。」
對於警方落口供時的表現,他則說如果當事人如鸚鵡學舌般不斷重複警方提問時的句子,反映當事人並不能清楚回應,理應引起警方重視:「警員對智障人士如何表達和判斷他究竟是否清楚自己在做什麼而對他公平地落口供,我覺得這個訓練要加強。」
被問及事件是否是個別事件,還是因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多番維護下屬犯錯,致使警察對自己的專業要求降低有關,涂謹申說:「這是可能的。曾處長做了幾年,經歷了不同大的運動,無論同事對錯,甚至很離譜的錯,瞪大眼撒謊他也撐。幾年後同事可能真的膽大了,以為處長一定撐,因為為了士氣,士氣掩蓋一切,士氣掩蓋公正,如果他真的這樣想,就會養成陋習。」
責任編緝:吳雪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