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立案登記制」有助於「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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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04日訊】5月1日,中共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開始實施。標題中「立案登記制」這一核心詞彙所指向的是中國的各級法院,所針對的是諸多案件在申請立案之時,常常會遭遇被拖延、被拒絕的問題。也就是說,「立案登記制」實施之後,各級法院「只對立案申請的相關材料進行核實」,「不再對申請案件進行實質審查」,並且「當場登記立案」、「向申請人出具受理書面材料」。即便不能當場立案,也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決定是否立案,並「以書面形式告知」。

規定如此細化,使得眾多的法律專業人士將這項改革制度積極的評述為「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立案難』的問題,『民告官』案有望大增。就連最高法的內部人員也不無樂觀的表示,「有了具體期限,有了書面記錄,從制度上可以防止『久拖不立』的情況」。而見諸網媒的報導則更是以「門檻大幅降低」等字眼來強調,成功申請立案的幾率將越來越高。

這些異口同聲的說法乍聽起來,的確令人信心倍增。尤其是各地呈報上來的已被受理的案件數量則更讓人無比激動。據悉,某縣一級的試點法院在4個月內受理的案件就已達到2000多件,比去年增長了10%到15%。此外,從1月到3月,上海市法院一審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受理數量為96923,同比增長16.69%;江蘇高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數量為3308,同比上升了74.38%。更值得一提的是,這裡所說的「行政案件」正是民間所稱「民告官」案。

由此看來,「民告官」案被受理數量的迅速飆升似乎真得益於那個「立案登記制」。然而,高興之餘,我們卻不免有些黯然神傷。原因在於,其一、如今數量的增長,恰恰說明長久以來「民告官」的案子一直處在大批量不被受理的尷尬境地;其二、「民告官」案真正大快人心之處,並不僅限於案子最終會被受理,最終能進入司法程序,這本身就是一個可憐的邏輯;因為最重要的應體現在對這類案件的最終判決上,即受冤的老百姓能否告贏貪官惡吏,能否討回公道,這才是「民告官」的意義所在。

不過,事實依舊並不那麼樂觀。就在半年前,同樣來自於最高法的一段告白如是表示,「現在中國行政訴訟的一大特點就是原告的勝訴率比較低,10年前佔到30%左右,近年來基本是10%以下,6%、7%的樣子」。這段話其實已在一針見血的指出,「民告官」的癥結其實並不在行政上對於「立案」或拖延或拒絕的處理方式,而在於這類案子審到最後的結果根本是很有可能「贏不了」。因此,最高法始終在強調「行政訴訟的上訴率是最高的」,但也一直在抱怨「申請再審率也是最高的」。某庭長甚至拿出「行政訴訟案件每年大概是13萬件,到北京申請再審上訪的有13000多人次」的數據來質疑地方司法的公信力。

且插一句題外話,既然最高法已經對問題不在「上訴率」,而在「勝訴率」心知肚明,那麼此番大張旗鼓的頒布「立案登記制」,積極整頓與「上訴」有關的行政環節,故意拿出受理案件增長的數據顯擺政績,是否有點太假?難道司法部門也要加入「作秀」的行列?對此我們不必深究,只需專注於目前正在發生的現實即可。對於地方司法解決不了的「民告官」案,最高法又是如何作為的呢?面對著「申請再審率」居高不下的麻煩,中央又是如何擺平的呢?

顯然,若要回答這類問題,從地方到北京上訪的民眾或許最有發言權。然而可悲的是,他們似乎無力再用言語來描述上訪過程中所遭受的境遇,絕望的行動已經在說明一切。2013年12月10日,來自武漢的12位訪民在北京前門集體喝農藥自殺。2014年3月26日,外地到北京上訪的9位訪民在中南海外集體喝藥自殺;6月24日,來自江蘇鎮江的5位訪民在中紀委大門旁喝農藥集體自殺;12月4日,7名來自黑龍江哈爾濱公安局的冤警在中南海外拉橫幅喊冤,遭到警察的驅趕後,一起服毒自殺。2015年4月4日,北京王府井步行街發生30多人集體服農藥倒地事件,有網民稱這些人是因上訪無果而選擇集體自殺。

這些最終因上訪無果而無奈選擇用生命來維護尊嚴與權益的訪民,他們的自殺顯然是對中國的現行體製表示徹底的絕望以及對從下至上各級部門的官官相護、沆瀣一氣提出控訴。他們的沉默、他們的極端無非是在告訴人們,在司法聽命於政治的中國,法律不是用來捍衛公平、正義的利器,而是權貴們對百姓肆意揮舞的一把屠刀而已。允許「民告官」不過是司法拿出的一顆甜棗,但「民告官」贏不了卻是打在百姓臉上的一記致命的耳光。

極為可笑的是,「民告官」案件的本身其實早已顯現出強權無視律法的端倪。官員能有恃無恐的對民眾百般欺壓,就已然證明了他們絕對擁有敢於挑戰司法權威的「勇氣」與「魄力」。對觸犯法律無所顧忌的政治權貴,又怎會害怕同屬於體制內的、本就攀親帶故、稱兄道弟的司法人員「大義滅親」呢?如此,最高法忙著頒布法令,實施「立案登記制」,也免不了背上「作秀」的嫌疑。

責任編輯: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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