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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寫論文罰60萬元 台教部: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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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未來替人代寫論文將會被罰款。教育部去年接獲檢舉,有業者在網站上刊登「論文代寫、專人服務」廣告,經查證,業者確有代寫論文的廣告,教育部裁罰負責人60萬元,成為首例。

代寫學位論文、報告等情況趨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黃雯玲提到,過去對於學位論文代寫,只能開除學籍、追回學位,但是,對代寫者卻無法可罰,因此,民國102年(西元2013年)修法,通過《學位授予法》,可針對行為人裁罰20~100萬元的罰鍰。

教育部去年接獲民眾檢舉,指某網站有論文代寫。教育部查證後,發現的確有論文代寫廣告,雖未找到實際代寫案例,但仍可以貼出廣告引誘代寫,對業者裁罰60萬元。業者向行政院提出訴願也遭駁回。

交通大學教務長陳信宏說,一般頂尖大學或工程領域不容易發生此事。以交大為例,論文口試通常會找校外學者擔任委員,工程、科學領域需要數據或實驗,論文也較難找人代寫,指導教授要為論文把關,一旦口試時被其他教授發現論文是代寫,教授面子也會掛不住。代寫狀況比較可能發生在人文或在職專班,因為工作忙碌,可能尋求代寫。

交大已通過學術倫理相關辦法,未來若代寫論文涉及學位,將追回學位,並調查指導老師是否參與及追究責任;若未涉及學位,將送獎懲委員會。◇

責任編輯:吳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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