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陸媒披露近日中共人大對《刑法修正案九》進行了二次審議,擬修改的刑法第309條中,律師在法庭上的言辭可能因此被扣上擾亂法庭秩序而入罪。該修正案遭到眾人,尤其是司法界專業人士的強烈批評與質疑。
財新網29日以「律師法庭言辭或將入罪」為題對此進行報導,披露這次的《刑法修正案九》中第36條擬就刑法第309條修改為: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一)聚眾哄鬧、衝擊法庭的;(二)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三)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四)有其他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
去年10月27日的一審稿中,第三、四項就備受律師界詬病,在第三項中增加入罪的範疇,比如「侮辱、誹謗、威脅」法庭言辭亦可入罪。但二審稿中仍基本完整保留,媒體披露二審稿的草案後,再次激起律師界強烈不滿。
法律人王朝嶧認為,此條款是「死磕律師的災難」,「侮辱誹謗威脅司法人員入罪」是律師頭上的尖刀,一旦通過,律師在法庭上抗爭程序違法、司法不公的正當言行都可能輕易獲罪,律師執業環境無疑更加雪上加霜。事實上敢於咆哮公堂的,往往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律師,而是法官,甚至是書記員。
袁裕來律師認為,「後果很嚴重。如今法院根本沒有獨立意志,失去了法庭上的抗衡,濫用公權力者就得以蹂躪任何一位律師和公民。」
李方平律師也認為激烈抗辯的案件,多是公檢法一條龍作惡的案件,律師將來法庭危矣!
楊學林律師认为当事人会很惨,「刑九過後,律師要麼形式辯護,配合走過場,這樣可保平安,可當事人就慘了。要想對得起當事人,就得真辯。可一句話使得有司不爽,就可說你威脅,抓起來!」
張維玉律師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將給上庭的律師背上很大的包袱,擔心在法庭上辯護時,被以污辱、擾亂法庭秩序問罪。律師如果指出法院違法時,很容易遭到打擊報復。現在沒有這個條款,還沒有通過的情況下,法院動不動就把律師抬出法庭給揍一頓的情況都發生了,如果真的通過了,被法院濫用的可能性是非常之大。而且如果律師在庭上不敢說話了,這是非常危險的事情,人人都可能是這個的受害者。
財新網相關報導透露,草案在中共人大討論中也是頗有爭議,人大常委雲峰建議刪除第三款,人大代表閻建國也表達了相似的意見,認為可能會出現司法人員隨意適用該條文,不利於律師辯護權的行使,及司法部也提出草案第三、第四項容易被擴大適用,建議入罪要慎重。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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