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 法官質疑一年後才檢控黃之鋒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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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香港學生領袖黃之鋒及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等4人,週五(17日)在法院提堂,被控一年前在中聯辦抗議時阻差辦公。法官就警方延後一年檢控提出質疑。4人全部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底進行審前覆核。數十名社運人士到法庭聲援,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更在庭外焚燒白皮書抗議。(趙梓浩報導)

4名被告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羅冠聰、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和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他們週五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4人於去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抗議時曾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警方控告他們當日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陳偉業和黃之鋒另外再加控一項阻差辦公罪,4人均否認控罪。

黃浩銘於庭上撕毀一國兩制白皮並高叫口號,而陳偉業答辯時指警方雙重檢控的做法可恥。裁判官錢禮在庭上不斷警告二人法庭不是政治平台,提醒他們只需要答辯認罪或不認罪。

裁判官錢禮在庭上質疑控方事隔一年才拘捕4人控方解釋指,律政司需要時間進行搜證和分析,指出目前分別有一條15分鐘的影片和8名證人作證。

案件押後至下個月28日作審前覆核,法官又提醒陳偉業和黃浩銘需要在此之前找到代表律師,否則到時需要自行辯護,4人獲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陳偉業和黃浩銘在上庭後表示會選擇自辯,又批評警方政治檢控,他們會採取政治方式自辯。

陳偉業說:這個時候作出這種檢控,是對我們製造事端,製造麻煩和製造滋擾。亦對占中運動,想透過這種檢控來產生恐懼。

另外,陳偉業向本台記者表示,警方在法律程序上刻意拖延,正和另外3人商討向法庭申請中止或撤銷檢控。

陳偉業說:一年後才檢控明顯地是一個政治檢控和缺乏了法律理據。為何要一年之後再檢控呢?這個控方也需要解釋的。我們會仔細研究法律理據,會儘快決定是否會提出撤銷。

到法庭聲援的人民力量執委譚得志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警方不時採取秋後算帳的手法打壓社運人士,只會激法更多人出來抗爭。

譚得志說:香港市民只會見到這麼多的年青人和學生,竟然為了公義,公平和公正的社會而負上這種沉重的代價的時候,只會激勵更多人出來做抗爭。議會內外的抗爭只會越來越令香港人更加接受抗爭性的群體。

四人提堂前,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帶同多名黨員和鳩嗚團成員等共40多人,到法院外集會,抗議警方政治打壓,梁國雄和黃浩銘更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並高叫口號,「焚燒白皮書無罪,還我表達自由」。

聲援4名被告的鳩嗚團,其後乘巴士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務署長盧偉聰,上任不久後就採取大規模政治檢控,又投訴警司朱經緯被裁定毆打市民屬實後仍然能夠領薪。

責任編輯: 王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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