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信仰陷8年冤獄 悉尼陶月蘭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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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鄧皓悉尼報導)在中國歷經了13年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多次的被抓捕,期間被關8年,陶月蘭終在2012年8月逃離大陸來到澳洲。今年6月24日她用國際快遞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法院寄出對江澤民的控告書。

陶月蘭女士說:「我控告江澤民,它害死眾多大法弟子,應該把它繩之以法。16年的迫害,世界上多少人誤聽謊言,多少人對我們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抱有仇視。所以控告江澤民也是給普通人看,人們會反思中國的這場殘酷的非人性的迫害。」

法輪功提升道德品質

今年59歲的陶月蘭女士,看到二姐1993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變好了,覺得很神奇,她於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她發現得到的東西更多,不僅僅是健康,還有更多的對人生命的理解,她覺得自己非常幸福。和人相處,總是首先想到對方,而不是自己。

陶女士說:「1998年時,我準備去德國法蘭克福聽師父講法,我就把《轉法輪》書給單位書記看,書記看了後告訴我這本書寫的很好,他本人也是信佛的,於是書記同意給我寫證明。」

「正因為單位對我印象一直很好,後來鎮壓時,警察來我們單位,讓他們看管我,我們領導說:我們管不了,這是政府的事。他們後來也一直沒有牽扯進來。」

8年的牢獄之災

1999年7月中共鎮壓開始後,陶月蘭女士的生活發生巨大變化。在2002年被抓入監獄之前,她已經2次被拘留在看守所,6次被關在當地派出所。

陶女士說:「由於警察和『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不斷來我家騷擾,我被迫離家出走,和同修一起找房子住。2002年4月當一位同修來找我們時,他已經被跟蹤了,還沒有走進大樓,他發現情況不對,回頭就走,但是大樓被警察包圍了,警察把整個樓都搜了,最後把我們抓了。一共判了我們6個人,分別是判10年半,9年,我是8年,還有7年的不等。」

被抓到朝陽看守所後,陶月蘭開始絕食抗議非法抓捕。絕食13天後,警察把她送到公安醫院,她手腳都被銬上手銬和腳鐐,被銬在床上,然後警察用皮管子插上灌食,剛灌到喉嚨口,她就開始往外吐,膽汁都吐出來了。那腳鐐都是很粗的鐵鏈子,一環套一環,她的腳被銬著伸不到地上。

「在公安醫院呆了有一個月,加上看守所時間,總共絕食45天。他們就把我送到豐臺看守所,我又絕食2天。」陶女士說。

「2003年6月我被投入監獄,一開始他們不讓我睡覺,我就不吃飯,這樣過了3天3夜,警察問我:你為甚麼不吃飯。我說你不睡覺能吃飯嗎?那天晚上他們讓我睡覺了,但是只讓睡3個多小時,就把我叫醒,然後就坐小凳子,就這麼高(比劃一下說明凳子很小),我坐了將近7年時間,一直到出獄。屁股上都是死皮。」

「其實最可怕的是洗腦,比如看所謂『天安門自焚』。你想我明明知道這是假的,但讓你看,你是甚麼感受。包夾(幫著監獄迫害法輪功的人)不斷羞辱你、恐嚇你、辱罵你。我進去後僅3個月就變成滿頭白髮。洗腦就是把你整個靈魂都要洗掉,整個人都感到要崩潰。你看高智晟律師,他出獄的時候不是智力都大大退縮了嗎?我們白天就是幹活,晚上被洗腦,到下半夜2點多才讓睡。」

牽連家人

陶女士的先生於2006年被迫和她離婚,法院到監獄找陶月蘭問是否同意,「我說,我如果說真話,我決不同意,我不會把家人推出去,但是我站在家人角度考慮,我同意。」陶女士說。

「我知道先生是被迫的選擇,我在2001年從家離開前,他承受了很多,他有心臟病,那二年他經常是一驚一乍的,有時錯覺中以為警察又來了,他就半夜起床想和他們理論,但到外面一看沒有人來。後來我考慮到孩子要讀大學了和丈夫的健康,我們離婚了。」

「孩子現在已經26歲,他那幾年看不到我,老是哭,再看到我時,已經是2007年了,他長高了很多,我從背後看已經不認識他了。我就叫了一下他的小名,他馬上說:媽。」說著陶女士流下了眼淚。

「家裏人都有正義感,雖然兩個哥哥和大姐沒有煉法輪功,都能理解和支持法輪功。2006年時我嫂子到監獄來看我時,她大聲地對警察說,我妹妹是最好的,沒有看到比她還好的人。」

2010年出獄的時候,家人都來接陶女士了,但是「610」和警察也來了。陶女士的家人不讓他們把陶女士接走,姐夫說:「我們回家!」「我爸爸給我做了一桌菜,爸爸說:爸爸今天給你接風。」陶女士又一次落淚,「我爸爸太棒了!」◇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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