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義縣逾三百人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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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27日訊】目前,控告江澤民大潮勢不可擋。自二零一五年六月七日至八月十九日,遼寧省義縣已有三百零三名法輪功學員,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對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其中有百分之九十六的告江的法輪功學員收到了「兩高」簽收的回覆信息。

這些控告者來自社會的各個領域,有的優秀教師被剝奪評公職職稱;有的被非法綁架十次以上;有的在勞教所遭受「上大掛」、電擊等酷刑迫害;有的被多次非法勒索。

江澤民發動迫害是犯罪

遼寧省義縣居民龐春傑女士說:「二零一二年,丈夫帶著二十六名民工,到外地打工。結果結算工錢時,包工頭跑了。民工們誤認為,是我們把他們的工錢給花了。控告工頭不成,就將我丈夫告上了法庭。經法庭調查、核實,我家並沒有占用民工的工錢,判決我家勝訴。但是,我是修煉人,師父(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教導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我想:民工打工不容易,拿不到工錢,家裡怎麼生活呀?我和丈夫商量,拿出家中的存折,再借一部分,將四萬多元的工錢發給了民工,民工十分感激。」

龐春傑表示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是犯罪:「如果我不學法輪大法我不會這樣做的。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江澤民發動迫害是犯罪。我請求最高檢察院,將這個罪魁禍首江澤民繩之以法,還我師父清白,還我清白,還我合法修煉(法輪功)環境。」

在馬三家勞教所遭「上大掛」

六十多歲的崔國華女士控告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當時只要說出一句『法輪大法好』,就被綁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或非法判刑關押的迫害。我就是其中的一個。」

迫害十六年來,崔國華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六次遭到綁架、六次非法拘留、最後兩次非法勞教;同時被勒索錢財七千三百五十元,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給個人、家庭、親朋好友帶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損失。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晚大約十點多鐘,義縣義州鎮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闖入崔國華家,強行把崔國華拽進警車,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天。八月六日,(當局)又將崔國華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一男獄警劉威,用電棍電崔國華的兩腮、後脖梗、臉、手、胳膊;後來他們把崔國華上「大掛」——把人綁架在兩個床摞起來,兩層之間,把兩個胳膊用手銬在床頭上,腳捆上,人在床(板)底下不能直腰,彎著腰,然後用電棍電崔國華的胳膊,直到崔國華快休克了,才停止。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崔國華在街上發神韻光盤,被特警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近日崔國華出一趟門,購票時要出示身分證。崔國華說:「因被列入黑名單,到檢票口就被翻袋、搜身,一點人身自由都沒有。」

崔國華表示:「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應該加以推廣(弘揚)。按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水平,那不是社會發展真正需要的嗎?十六年的迫害還在延續,歷史不會總是這樣,很多人已不願再為江澤民揹負罪名了。所以全民控告江澤民是順天意得民心。」

優秀教師被剝奪評公職職稱

五十三歲的優秀教師李世軍控告說:「元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我深受其害:被非法抄家五次以上,拘留三次,勞教一次一年(四個月後保外就醫)非法洗腦五次以上,經濟勒索一萬八千五百元以上,十八年民辦教師不讓轉正,最後一年工資不給開,公職拿掉,給我造成精神上、經濟上很大損失和傷害。」

李世軍是一九九七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身心受益,原來的心臟病得到了康復,心性得到了昇華。夫妻關係和睦,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業績突出,先後多次被市縣評為優秀教師。

李世軍在家裡與父親合開一個農資商店。有一次,李世軍撿得一個錢包,內有現金幾百元,主動查找到失主,還給對方,對方很感動,給李世軍買了很多肉,李世軍告訴失主:「我是煉法輪功的,不能收啊!」

李世軍表示,自己從不占尖取巧,不坑矇拐騙,贏得世人的信任,尊重。老百姓都說:「人家煉法輪功的實誠、心眼好,可信。」

江澤民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李世軍被列為迫害重點,把他拘禁在鄉機關,洗腦,讓寫認識和保證等。李世軍說:「每到所謂敏感時期,他們都會把我拘禁到鄉機關,我都不知道有多少次了。」

二零零二年九月,中共邪黨十六大召開前,當時派出所所長是王福民,由於妻子當時被迫害流離失所,家裡只有李世軍和兒子在家,約九月十八日晚,王福民帶警察從李世軍家四面八方包圍,到家找人抄家,沒抄到東西,非要把李世軍帶走。

李世軍兒子才十歲,哭著不讓帶走父親。他們硬是把李世軍帶走,孩子的哭聲還引來了左鄰右舍的圍觀。

鄉親聯繫李世軍父親安頓了孩子,李世軍被直接關進看守所。當局直到十六大開完,即二十七天後向李世軍父親勒索二千元才放李世軍回家。李世軍孩子受到驚嚇,直到現在都擔心父親出事。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早,錦州「610」警察夥同義縣國保,城關派出所警察再度對李世軍進行抄家,讓李世軍交出手提電腦,網卡等,李世軍說沒有,他們先把李世軍帶走,然後抄家,拿走新手機一部、新MP5三台等,然後直接送錦州看守所,幾天後送錦州教養院勞教一年。

在教養院,李世軍(被強制)坐板凳十六、七個小時、長期做奴工活、串衛生筷子。(勞教所迫害生活)使李世軍身體狀況越來越差,醫院檢查血壓二百以上,心臟病屬心梗,上氣費勁到後來,晚上都要看看還有沒有氣。

直到等到開完奧運會四個月後,李世軍保外就醫,被放回家治療。當時李世軍走路都費勁,臉色像死人一樣。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中午,錦州「610」警察又來到李世軍家問他還煉不煉,他說,身體不好還需要煉。他們又開始抄家,拿走(法輪功)師父法像,把李世軍和妻子帶走,帶到錦州市公安局,說有人舉報李世軍散發材料,讓他們交待。李世軍說:沒有。後來李世軍被勒索一萬元放回家,沒有任何手續。

李世軍在控告書中說:「在此,我申請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追究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

項麗遭十一次綁架

義縣居民項麗女士控告說:「在中共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十六年來,我曾十一次遭到中共警察的綁架,兩次被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

項麗說:「我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大法,法輪功使我身心得到了淨化,身體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心靈深處找到了人生的真諦,真正明白了人生存在完全是為他人著想的內涵,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從此,我時時處處都嚴格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個無私無我的好人。」

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來,我接連不斷地遭到中共惡人惡警的綁架和非法勞教迫害。

那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期間,項麗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去北京和平上訪,沿途被承德惡警綁架。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項麗被義縣義州鎮鎮西派出所惡警綁架到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被勒索一千二百二十元錢。

不久,項麗又被義縣義州鎮鎮西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站東村辦洗腦班九天。

由於義州鎮鐵西街主任的構陷,項麗再次被義州鎮鎮西派出所綁架到所裡非法關押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項麗再次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北京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項麗被非法關押一天後,被劫持到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天。

之後,項麗被劫持回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五天後,被義縣公安局政保科劫持到馬三家非法勞教二年。項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項麗被義縣國保大隊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五天之後,被第二次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

從馬三家勞教所出來不久,項麗被義州鎮鎮西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五月,項麗被義州鎮鎮西派出所警察綁架到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

放回後,項麗再被綁架到義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天,並被勒索五百元錢。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項麗在家中,被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抄家。項麗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之後項麗家人)被勒索一萬元錢,項麗(才)於八月五日被放回。#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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