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完成海外首度談秘密文件 分析:習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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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目前令計劃胞弟令完成在美國傳出最新消息。此前的報導據稱其手握「政治核彈」,對習近平當局形成巨大威脅。有消息稱,令完成在令案公布後於美國首度發聲,否認有「政治核彈」。而當局對令計劃案的通報中稱「調查發現其他犯罪線索」,有分析認為,這是習近平對令完成手中「政治核彈」的防備。

習近平當局對令計劃定罪時考慮到了令完成的因素

日前,美國媒體披露了令完成的最新消息,稱其潛逃美國,並曾隱居加州首府沙加緬度附近。目前,令完成下落不明。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美國需要中國提供有力證據,以便美方引渡有腐敗嫌疑的在逃者。

7月20日,官方通報稱,中共前政協副主席、原統戰部長令計劃被「雙開」及被逮捕。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令計劃涉「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收受巨額賄賂」、「違法違紀獲取大量核心機密」等罪名。

此前,海外不少報導指,令完成手中握有「政治核彈」,北京為阻止令完成引爆這顆「政治核彈」,將不惜代價,也不會接受他的要挾。也有報導稱,北京各路人馬紛紛使出招數,設法尋找令完成在美國的蛛絲馬跡。

海外博訊月刊8月號報導,習近平當局急於將令計劃送進監獄。而在令計劃的罪名中有一條「調查中還發現其他涉嫌犯罪線索」就是防令完成在美國引爆手中的「政治核彈」,為令計劃定罪留下技術性操作的巨大空間。如果令完成一意孤行,還有法院判決的最後一道門檻把關。如果令完成懂得收斂,就讓令計劃重罪輕判,如果不配合,就讓令計劃死在這道門檻的邊上。

令完成首度發聲談秘密文件

報導還稱,就在令案宣布不久,7月25日,隱居在美國加州一個神秘地點的令完成首度開聲,就當局對令案的處理及與本案相關的諸多問題,與其在美國的資產管理人李樹海通話交流。

李樹海轉述稱,已改名王誠的令完成,否認自己偷帶大量中共高層密件逃美,並嘆「我哪裏有甚麼政治核彈啊!我只求能安安穩穩過日子,就算不錯了」。

之前有報導說,令計劃被拘查後,當局先後派出大批涉外交、公安和安全人員赴美與令完成接觸,遊說他回國「配合調查」,並承諾對其本人及令計劃的部份問題從輕發落。對此,令完成拒絕與朋友討論中共當局派人來美國勸說他回國「配合調查」的事,他對李樹海說:「這事,就別說算了!」這次談話中,令完成也否認與其兄有聯繫。

《紐約時報》的報道說,「專攻中國情報的前美國中央情報局分析師克里斯托弗.K.約翰遜說,中國領導層可能想讓令完成幫助起訴他的哥哥令計劃。他還表示,他們想阻止令完成把自己掌握的有關中國政治的信息『寶藏』交給美國官員」。

令完成首度發聲否認有機密資料,被認為是暫時接受了習近平當局開出的條件。

今年5月有海外媒體報導,令計劃在落馬前有目的盜取中辨機密文件2,700多份,涉及中共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方面;相信部分已被令的胞弟令完成帶到美國,成為要脅中南海的籌碼。

分析:令完成如吐露機密 令計劃必死無疑

日前,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評論員高新的評論文章表示,令計劃是主觀上有計劃、有預謀地通過違法違紀手段,獲得了中共大量核心機密。無論是竊密罪還是洩密罪,只要牽涉到「境外」兩個字,那就要「另當別罪」了。

有律師特別解釋說:應注意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的犯罪人不是為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竊取、刺掇、收買國家秘密,否則,就以刑法第111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在中國大陸現行刑法的「危害國家安全罪」一章的第111條是「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該條款具體內容是:「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該章節的第113條是「危害國家安全罪適用死刑、沒收財產的規定」。內容是:「……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也就是說,「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者,如果只被認定是「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刑期是無期徒刑;若被認定是「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則必死無疑。

高新認為,中共當局目前對令計劃的「竊密」罪只局限在黨內通報上,司法部門對他實行「逮捕」的依據也暫時只是受賄罪。假如令計劃「違法獲取」的「黨和國家的大量核心機密」全部或者部分掌握在美國的令完成手裡,那麼只要令完成將其中的哪怕一件公開或者交付大陸之境外的任何人之手,令計劃必死無疑。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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