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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
【大紀元2016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去(2015)年7月修正通過,今(2016)年1月起實施。環保署5日表示,機關委員應迴避的規定趨向更嚴格。縣市、直轄市主辦開發案或BOT案,縣市政府實施環評審查時,擔任環評委員的機關委員必須全數迴避,以避免外界質疑「政策護航、立場不公」。
在中央及地方權責分工上,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後,中央及地方的權責將更為明確,未來漁港、纜車等開發建設,交由中央審查,博物館、飯店等則改由地方審查。
目前已陸續重新審核進行中案子,重新劃分執行單位,例如: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大故宮計畫環評,將改由地方政府審查,象山旅館和北投纜車將改由環保署審查。◇
責任編輯: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