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破人亡 九死一生 黑龍江趙淑玲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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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09日訊】黑龍江省鶴崗市六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趙淑玲,二零一五年八月向北京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江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致其遭受四年以上的冤獄折磨、多種酷刑、九死一生;丈夫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報導,趙淑玲控告說:「江澤民的所作所為,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致使丈夫李玉章離世。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捍衛我的合法權利,特請求對被控告人江澤民提起公訴,強烈要求:依法對被控告人的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並予以法律制裁;依法恢復法輪功的名譽;賠償控告人及其家屬精神與經濟損失。」

修煉法輪功 全家和美 企業紅紅火火

趙淑玲從一九九七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趙淑玲介紹:「修煉前身體很不好,患有:四節腰椎增生(不能彎腰,起臥需人扶)、腿痛、氣管炎、口腔長期潰瘍等疾病;脾氣也特別不好,看誰都不順眼,愛生悶氣,丈夫、孩子一見我不高興,都儘量避開我,不敢發聲。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按照『真善忍』宇宙真理標準做人,整個人都變了——身體所有的疾病症狀很快全部消失;脾氣、性格也變得平和、開朗起來。孩子、老人看到我的變化都非常高興,家裏從此充滿了歡笑。」

趙淑玲的丈夫李玉章修煉法輪大法後,心臟病、肝病、胃病等所有疾病症狀也都很快消失了,身體康復,人也樂觀、勤奮起來。

李玉章趙淑玲夫妻兩人齊心協力開辦的裝修公司與海綿泡沫廠經營的紅紅火火,家裏家外其樂融融,兩家的老人與兄弟姐妹們、孩子們都感受得到了他們修煉法輪大法後給家裡帶來的幸福與快樂。趙淑玲說:「是我們慈悲偉大的師父給了我們第二次生命。修煉法輪功於國於民於己有百利而無一害。」

屢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四日晚,趙淑玲和法輪功學員王廣祿、王淑霞、楊曉紅、付德田五人依法向家鄉同胞發放法輪功無辜受迫害的真相資料途中被抓,遭非法綁架至峻德派出所和刑訊逼供。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下午,峻德派出所警察對趙淑玲家進行了非法搜查。

趙淑玲說:「(他們當天)把我的丈夫、女兒、兒子綁架到了第二看守所一起審問,給我的家人造成了莫大的恐懼與恥辱。直至今日,那個時期的陰影還深深地影響著孩子們的心理健康。」

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期間,趙淑玲和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在鶴崗市第二看守所遭嚴重迫害。

趙淑玲在控告書中說:「每天從早六點開始到深夜十二點我們被強制碼坐。我們不服從獄警們的非法要求,被獄警們強行戴上手銬、腳鐐、支棍(一米多長的鐵管)等刑具,銬到地環上。坐地環、帶支棍沒辦法上廁所。我們絕食抗議看守所對我們慘無人道的摧殘迫害,被警察野蠻灌食——由多人按住,用刀子、杓子等工具撬開法輪功學員的嘴硬往裡灌鹽水和玉米粥,我的牙齒被弄壞好幾顆,一百七十多斤的體重被折磨得骨瘦如柴,身體越來越差,心跳得走路都費勁。」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明慧網)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明慧網)

哈爾濱女子監獄四年冤獄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趙淑玲被非法批捕,非法羈押到鶴崗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四年。趙淑玲在哈爾濱女子監獄整整被迫害了四年。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釋放出獄。期間趙淑玲遭受多種酷刑,九死一生。

二零零二年九月獄警因趙淑玲拒絕監獄的體力勞動,命令幾名刑事犯將她從監捨拖至三樓車間裡。趙淑玲的衣服被磨破,整個後背被拖得血肉模糊,然後將她銬在暖氣管子上。

趙淑玲在控告書中說:「第二天監區長命令犯人將我投入了陰冷、骯髒、爬滿了蟲子的地下室小號裡,扒掉我的外衣,只剩背心、短褲;雙手銬在地環上,站不起來,躺不下,只能一個姿勢坐著;每天給我送兩次玉米糊,允許上一次廁所,趕上來例假也不許換紙,更別說換衣服了。在地下室裡,我被整整關押了十五天。」

備受酷刑

二零零三年春天,趙淑玲和多名法輪功學員因拒絕體力勞動被獄警上酷刑——戴手銬、吊床、上大掛、蹲小號、砸地環、太陽曬、坐鐵椅子等。獄警還把她(他)們關在黑屋子裡不許動,稍一動就遭到刑事犯們的毒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掛(明慧網)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掛(明慧網)

擴口器將嘴擴到極限 強行灌食 灌很多食鹽

趙淑玲說:「獄警把我和幾名大法弟子關進水房,雙手背銬、強行灌食——他們在玉米糊裡拌入很多食鹽、加上涼水,用擴口器將每個人的嘴擴到極限,然後再插膠皮管往裡灌,致使我頭疼欲裂,昏迷後醒來看到滿身都是鼻涕和鮮血;還將我們背銬著、捆綁雙腿放在走廊的水泥地上達半個月之久,不讓吃喝,不讓洗漱。」

七十多歲的老人被打得遍體鱗傷

監區的殘暴引來全監區法輪功學員的抗議,全部拒絕出勞役、報數等。結果引來獄警們更加殘酷的迫害,他們將所有八監區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帶到男監院裡,一個警察和一個犯人手裡拿著一個叫小白龍的皮管子抽打著強制跑圈的法輪功學員,連七十多歲的老人也不放過,都被打得遍體鱗傷。

一天只給吃一口饅頭 牙籤撐眼皮不讓睡覺 用大針扎手指甲和腳趾甲

他們用一根長竹竿將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背銬在一起放在走廊的水泥地上十幾天,用牙籤將眼皮支上不讓睡覺,讓犯人拿一個饅頭餵法輪功學員,每人每天只能吃一口,不給水喝;誰要是睏了打盹就會連累其他法輪功學員跟著挨打,甚至還有的法輪功學員被用大針扎手指甲和腳趾甲。

法輪功學員王建平被折磨得精神近乎失常;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商秀芳被獄警把腳趾甲踩掉了;還有的被折磨得神情恍惚,不堪忍受被迫跳樓摔成很重的傷。

趙淑玲說:「當時我被綁在床腿上、強迫站在男監院子裡罰站、太陽曬、強化洗腦等,獄政科的幹警肖林和犯人朱玉紅、李桂紅一起對我施暴,二十多天以後我臉上的傷痕還依稀可見,我才感覺不到了疼痛,這樣的殘酷折磨持續二個月左右。在四年的監獄生涯中,這種殘忍的迫害幾乎每天都發生著,因為總有新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抓進來。」

二零零五年八月五日,九死一生的趙淑玲終於回到家裏,可是等待她的卻是丈夫李玉章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非法勞動教養三年的殘酷現實。

丈夫李玉章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一年,趙淑玲的丈夫李玉章被非法勞動教養三年,曾被刑訊逼供後送到鶴崗市勞動教養所。他在鶴崗市勞教所被迫害得腦骨凹陷、小手指骨折。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早五點,鶴崗市南山公安分局局長魯某帶隊領著幾十個警察和社區主任周文梅非法闖入趙淑玲家,將其丈夫李玉章綁架,並非法搜家。

於此同時,他們將趙淑玲和兒子李海東綁架到鐵西派出所非法審問,不讓吃飯,到晚上八點釋放。

當第二天趙淑玲給丈夫李玉章送飯時,被派出所拒絕。所長苑某說:「願意哪告哪告,這是共產黨的天下。」

李玉章被非法關押在鐵西派出所的四天裡一直不許吃飯,被銬在椅子上遭刑訊逼供。

同年李玉章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非法關押至綏化勞教所。在綏化勞教所,李玉章被警察強迫出勞役、強制洗腦、辱罵,遭普教拳打。李玉章身心受到沉重打擊後精神崩潰,內心被迫放棄修煉而患上了不治之症。

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李玉章在綏化勞教所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肚子腫大不能行走,勞教所怕擔責任通知鶴崗市南山區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前去領人。

當趙淑玲和女兒把李玉章接回來時,他已經被折磨得不成樣子,再也看不出以前那個風趣幽默和藹可親的人了。由於迫害,趙淑玲身無分文,沒辦法向親朋好友借了二萬元錢給他住上了醫院。

二零零六年十月五日,李玉章離開綏化勞教所僅兩個月在鶴崗礦務局總醫院含冤離世,年僅五十八歲。

家破人亡 企業關閉 經濟損失上百萬元

趙淑玲和丈夫李玉章因被綁架、勞教、判刑多年,我們夫妻倆苦心經營的裝修公司和海綿泡沫廠也被迫關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上百萬元。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零六年短短七年間,趙淑玲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其年邁的婆婆和年老的父親因承受不了巨大的打擊,分別於二零零二年末與二零零三年不幸去世。

被控告人所犯罪行

趙淑玲表示,她及家人所遭受的上述種種迫害,是被控告人江澤民枉法、濫權施用懲罰、獎勵等株連、縱容手段綁架各級黨政軍、司法系統公職人員參與所致。
1、違反了《中國憲法》:

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
第三十五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
第三十七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第三十八條侵犯公民的人格尊嚴,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2、觸犯了《中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
第二百四十七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
第二百四十八條:虐待被監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四條:報復陷害;
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
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
第二百五十一條:迫害罪。

3、違反了《中國刑訴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三條的相關規定。

4、違犯了國際法和中國加入的國際條約的規定,已構成公認的國際犯罪。#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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