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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長不護短 工會嗆聲

警察擊斃精神病患 局長聲明警方有責任 工會不依不饒

新上任的警察局長奧尼爾(左)在槍擊案後立即聲明警方有責任,開警局先風,他的做法獲得市長白思豪(右)的支持。 (Drew Angerer/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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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鐘鳴紐約報導)10月18日,66歲的非裔婦女丹娜(Deborah Danner)被警司胡格(Barry Hugh)開槍打死,當時丹娜手裡拿著棒球棍,想要打胡格。鄰居說,丹娜患精神病已經好幾年了。

事件發生後,當事警察胡格已經被調離原來的崗位,槍和警徽被收繳,正在接受調查。

工會嗆聲:開槍並不違規

事件發生後僅一天,紐約市新任警察局長奧尼爾(James P. O』Neill)說:我們好失敗(We failed)。這是近年來發生的警察擊斃平民案件中,唯一一次警察局長公開承認警方有過。市長白思豪也力挺奧尼爾局長的表態,他說:「我們是失敗了,而且應該大聲地說出來,市民有權聽到。」

不過,奧尼爾的評論引起了警司工會(Sergeants Benevolent Association)的極大不滿,工會在《紐約郵報》等媒體上做廣告譴責奧尼爾。在一個整版的廣告中,警司工會表示,根據紐約市警察學院考試題,在遇到有人拿棒球棍襲擊警察時,警察是可以開槍的。在這份題為「第六道題(Question No. 6)」的廣告中,警司工會列出了一道警校考試題:「一名精神錯亂的男子手裡拿著一個棒球棍,並威脅要打斷警察的鼻子,這時警察退後到一面牆上,請問根據警察武力使用指南,這名警察是否可以開槍?」這道題是一道選擇題,答案是:「因為嫌犯威脅使用會立即危及生命的武力,警察可以開槍。」

雖然考試題是這樣,但是在丹娜遭槍擊這一案件中,有兩點可能不同:一是66歲的丹娜拿著棒球棍是否對警察胡格產生生命威脅。二是胡格在當時的情況下是否無路可退。警司工會主席默林(Ed Mullins)指責說,警察被當政治工具使用,現任局長奧尼爾沒有勇氣站起來反對市長白思豪。相對而言,紐約市最大的警察工會(Patrolmen’s Benevolent Association)反應溫和,在槍擊案發生後,警察工會一直沒有發表聲明。警察工會主席林奇只是在星期日參加一個電臺(970AM)節目時表示,事件發生以後,警察局長反應太快了,「那麼快就決定了當事警察有錯。」林奇說,至少應該等到調查結束、當事警察已經接受問話以後,再來做決定。

左派人物不買帳

另一方面,雖然在槍擊案發生以後,紐約市長和警察局長都迅速表態,安撫民心,但反對警察過度使用武力的團體並不滿意。正義委員會(Justice Committee)的共同主席林玉山(Yul-san Liem)告訴DNAinfo說:「警察局長和市長都說了,胡格的做法違反了警察的規範,但對我們來說,問題並不在這……每次有人被警察槍殺的時候,那些開槍的警察並沒有受到懲罰,殺死丹娜的警察應該立即被停止開工資。」

紐約左派人物夏普頓牧師(Rev. Al Sharpton)也聲明說,局長和警察局長能夠做出(認錯)聲明是一件好事,也是負責任的,但是應該開始系統的改變,不能停留在這個案子上。夏普頓認為應該對警察訓練和招聘等環節進行改革,同時呼籲市長和局長舉行執警方面的社區論壇。

在警察局方面,奧尼爾局長上任以後,已經為改善警民關係做了很多調整,紐約市警察局主管羅伊斯特(Kim Royster)告訴NY1說,警察局招人時將強調要關心社區、願意為社區服務,更多強調3C:社區(Community)、善心(Compassion)和勇氣(Courageous)。◇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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