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歌手再訴川官盜歌 索賠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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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8日訊】11月9日,大陸女歌手蘆菲狀告中共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政府和女官員周莉萍侵權案二審,在四川省高院開庭。雙方圍繞三個焦點展開大辨論:蘆菲是否享有涉案作品的權利、平昌縣政府和周莉萍是否侵權、一審程序是否違法。最後,法官稱將擇日宣判。

2014年11月8日,蘆菲將平昌縣政府和周莉萍列為共同被告,索賠包括著作權、表演權和名譽權在內的侵權損失共計5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今的3月25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蘆菲敗訴,蘆菲當庭表示要上訴,隨後一直奔波在維權路上。

二審激辯三大焦點

據澎湃新聞網報導,11月9日,該案二審庭審中,蘆菲將包括光碟等相關證據裝進了一隻麻袋裡。開庭時,周莉萍和平昌縣政府委託的兩名代理律師均出庭參加訴訟,周莉萍和平昌縣政府相關負責人沒有出庭。

庭審中,蘆菲的代理律師衣慶雲稱,蘆菲對自己錄製的歌曲享有表演者權,遭遇侵權,理應獲得賠償。

對方律師辯稱,《江口水鄉》是蘆菲在錄音棚裡錄製的,不具有社會性,因此,對這首歌曲不享有權利。

衣慶雲稱,周莉萍的行為不是職務行為,她侵犯了蘆菲的表演者權力,給其名譽、精神和經濟造成了巨大損害。另外,索賠依據是依照四川當地官方媒體報導的,該旅遊文化節收入數億元來衡量的,而蘆菲的這首歌被他們用於商業目的,

當天庭審持續2個多小時,最後,法官宣布休庭,稱將擇日宣判。

29歲女官員盜唱獲提拔

今年30歲的蘆菲,於2011年畢業於吉林省藝術學院聲樂表演專業,她曾多次參加全國的一些青年歌手大賽並獲獎。

2012年10月,受吉林作曲家富大華之約,蘆菲演唱錄製由聶正罡作詞、富大華作曲的《水墨平昌》。

同年12月,聶正罡將《水墨平昌》歌曲報送參加四川省平昌縣政府組織的城市形象主題歌評選,此後便沒有音訊。

2013年5月10日,蘆菲偶然在網上發現她原唱的歌曲《水墨平昌》入選了,但歌名被篡改為《江口水鄉》,演唱者變成了周莉萍。平昌縣政府官方網上也有她錄製的《水墨平昌》,演唱者仍註明是周莉萍。

在平昌縣政府官網2013年12月31日公布的幹部公示信息中發現,時年27歲的周莉萍,在冒名頂替蘆菲成為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曲演唱者近一年後,從文化館幹部提拔為縣文物局副局長。

原曲被定為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歌

報導稱,早在2012年12月,蘆菲演唱的《水墨平昌》被報送參選平昌縣城市形象主題歌評選活動後不久,便從全國眾多參選作品中脫穎而出,還被改名《江口水鄉》,確定為該縣城市形象主題歌。

蘆菲打聽得知,經平昌縣人民政府推廣,由周莉萍假唱的《江口水鄉》先後在全國40多家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傳播,最高點擊達24萬人次。

歌曲《水墨平昌》作曲者富大華出具的證明稱,蘆菲是歌曲《水墨平昌》的原唱、首唱。

事件引發網民熱議:持續關注,希望法律公正判決,還歌手蘆菲應有權利,盜歌太低級。「官官相護,上面有人?」「我認為這不是炒作,假唱官員太不要臉!」「建議紀檢查一下女副局長的社會關係和被提拔的背景,在縣級城市29歲提拔為副科級實在是少見。」「上訴沒毛病,合理的維權行為就應該提倡,民眾的權利才能得以保護。」

責任編輯:洪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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