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符號@ 各國稱呼不一樣

人氣 2079

【大紀元2016年1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俊村編譯報導)美國人湯姆林森(Raymond Tomlinson)於上個世紀的70年代發明了電子郵件,使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更為便利,他也因此被譽為「電子郵件之父」。他率先採用@符號來區隔使用者與電腦名稱,這種用法一直沿用到今天的電子郵件地址。不過,@符號並非他發明的,該符號早就存在了幾百年,而且在世界各國都有不同的稱號。

據Mental Floss網站報導,@符號在美國代表「在」(at)的意思,用以標示地點,而在其它國家,它的名稱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例子:

1.意大利人稱@為「蝸牛」,用來描繪螺旋狀。

2.中國人以「圈a」或「花a」來稱呼@,現在也有人用「艾特」(英語「at」的音譯)來稱呼這個符號。

3.台灣人將@稱為「小老鼠」。

4.在越南北部,人們稱@為「彎曲的a」,而在該國南部,人們則稱它為「帶鉤的a」。

5.亞美尼亞人認為@是可愛的小狗。

6.在匈牙利,@被人們視為像蛆或蚯蚓這樣的小蟲。

7.荷蘭人視@為「猴子尾巴」,但沒有特指哪一種猴子。

8.德國人也認為@像猴子,但他們特別認定它代表「蜘蛛猴」(spider monkey)。

9.丹麥人用兩種動物來形容@。有時候,它被稱為「豬尾巴」,但大多時候,它被稱為「象鼻」。

10.在以色列,人們用「果餡餅」(strudel)這種美味糕點來描述@。

11.捷克人、斯洛伐克人與瑞典人也把@看成食物。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稱其為「香料醋漬鯡魚捲」(rollmop),而瑞典人則有不同叫法,其中之一是肉桂捲(kanelbullar)。

12.塞爾維亞人認為@很瘋狂,所以稱其為「瘋狂的a」。#

責任編輯:茉莉

相關新聞
「電子郵件之父」逝世 享年74歲
電子郵件隱私法案 美國眾議院一致通過
普京手裡有希拉里私人電子郵件?
如何通過電子郵件更正I-94卡問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