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議員提「同工同酬」修正案 擬引入種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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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加州去年通過的「同工同酬」法,正在實施之中,該法律擬在職場消除男女性別可能導致的薪水歧視現象。現在,加州參議員霍爾(Isadore Hall)提出的修正案,則擬將「同工同酬」法引入種族或族裔因素,防止這方面的薪水不平等的歧視現象,該法案將於4月13日在參議院委員會首次聽證。

現有的「同工同酬」法,將允許雇員間討論自己的薪水,如果發現男性和女性之間存在做「基本類似」的工作卻薪水差距大的情況,可以向公司提出異議。霍爾提出的新法案,雇員若發現種族和族裔之間可能發生的同工不同酬現象,雇員有權狀告雇主公司。

民主黨占優勢的加州,是首個提出類似法案的州。目前無論在州層面還是聯邦層面,均無這樣的先例,即要求雇主公司證明他們支付雇員的薪酬僅僅是基於個人能力、而非以種族和族裔加以區別對待。

霍爾,這位非裔民主黨參議員認為,自己的提案是全國最有力的種族平等提案,他表示,沒有人應當基於膚色或者是性別,就比別人少得,而遭受歧視。

當2015年「同工同酬」法提出之時,為儘可能獲得公司雇主們的認同,令法案順利過關,法案有意迴避了種族和族裔的問題。這令霍爾提出的新法案的前景不明。

去年的「同工同酬」法案的提出者、州參議員漢娜-貝希 傑克遜(Hannah-Beth Jackson)表示,她當時提出法案的目的是,每一個人的勞動能夠獲得應有的報酬。但傑克遜表示,不知道這一目標是否能夠一蹴而就。

相比男女同工同酬在歷史上的一貫性,由於種族因素的所得不平等現象,則因為影響因素太多而難以界定。幫助起草2015年「同工同酬」法的非營利組織「平等權利倡導者」(Equal Rights Advocates)的法律總監賴施(Jennifer Reisch)表示,有非常多的證據顯示,女性和有色人種薪水較低是多種原因造成的,其中一個原因是性別和種族的結合。但賴施表示,許多這樣的現象,從其他的因素也能解釋得通。

加州職業律師拉特(Donna Rutter)表示,沒有理由不將種族和族裔納入「同工同酬」法,但她警告,這也將引發將所有因素,例如殘疾、年齡、宗教等因素全部納入,而造成雇主衡量員工的特徵的困難,從而令法律難以實施。

2015年的「同工同酬」法通過之後,科技巨頭蘋果、英特爾和Salesforce等,紛紛做了內部審計,統計男女之間的薪水差距。根據統計,Salesforce稱發現了總共300萬美元的差距,並根據這一統計結果給超過1千名雇員漲了工資。

今年1月1日「同工同酬」法實施後4星期,消費及就業律師安德魯斯(Lori Andrus)就將這一法律條文納入了一項集體訴訟案的呈述中,此案將於2017年7月開庭。安德魯斯代理了300名全國的婦女,她們狀告雇主Farmers Insurance,稱她們因為性別受到雇主系統性的薪水剋扣。

安德魯斯表示,為什麼這樣的男女間的工資差距如今仍然存在?她表示,結論是,這些公司無論做了什麼努力,但這種努力顯然仍然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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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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