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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八大道黑幫案 首名嫌犯認罪

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認罪前短暫失蹤 或判71個月監禁

陳比利和律師走出法庭。 (于佩/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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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于佩紐約報導)昨天(5月9日),八大道華裔犯罪團伙「鄭氏」黑幫的成員陳比利(BILLY CHEN,音譯)在紐約東區法院認罪。這是八名成員中第一位主動認罪的,聯邦法官曼恩(Roanne Mann)建議判處他71個月的監禁,陳比利表示沒有異議。目前,尚不清楚他認罪對其它嫌犯案情將會有什麼影響。

「鄭氏」黑幫團伙於去年12月被破獲。他們主要活躍在布碌崙日落公園、皇后區法拉盛等地。據法院提供的起訴書顯示,他們涉嫌勒索、經營非法賭博和銷售毒品等罪行,並通過威脅和實行暴力在社區製造恐怖氣氛、加強在其地盤的權威,然後收取保護費等。其中 44歲的鄭錢(綽號「現錢」)是老大,他涉及所有案件。而今年42歲的陳比利因犯罪情節較輕,在上交了15萬美元保釋金後,被批准保釋。

開庭前鬧失踪

法庭原定於下午兩點開庭。由於法官還在處理上一個案子,所以推遲到兩點半。但是在多出來的這半個小時裡,陳比利的律師卻非常忙碌:因為陳比利一進法院就不見了。律師不停的給陳比利打電話,但是一直得不到回覆。他焦急的借用三位檢察官的手機、翻譯的手機、甚至旁聽席的手機,但是都打不通。

而且陳比利來旁聽的親友也不知道他去了哪裡。他的一個朋友甚至建議把法院的閉路電視調出來,看看他到底去了哪。就在大家一籌莫展,以為他肯定跑路了的時候。陳比利雙眼通紅,表情無奈的慢慢走了進來。此時已經過了20多分鐘了。陳比利輕描淡寫的說他是迷路了。

認罪乾脆利索

兩點半左右,法庭正式開庭,整個過程雖然只有不到半個小時。法官曼恩先要求陳比利舉起右手宣誓,隨後詢問了他一些問題核實案情。法官著重詢問了他的犯罪事實與其黑幫成員的關係。在這過程中,陳比利的律師兩次提出要律師、檢察官、法官三方單獨談話。法官問他:「這麼做真的必要嗎?」律師很堅持。所以,法官要求助手播放了一段噪音。律師和檢察官走到法官面前,談論了大概半分鐘。但是在雜音的干擾下,旁聽席一點也聽不到他們談了什麼。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法官問陳比利,2013年8月到12月期間,他去皇后區幫朋友催債。而且聲稱如果要不到錢,就打算使用暴力。那麼實施暴力只是他自己的主意嗎?陳比利一聽這個問題,就急切的回答稱他「如果不那麼做的話……」,可是還沒等他說完,他的律師急忙跟他說了幾句悄悄話。然後,他無奈、簡潔的說了句「是」。檢察官對這一反應很不滿,要求法官再問一次。但是,不管怎麼問,陳比利都只回答「是」。

最後,法官建議給陳比利71個月的監禁。最終判決還是要由原來的主審法官阿蒙(Carol Bagley Amon)裁定。但是只要刑期不超過這個時間,陳比利就不能提出異議。法官問他:「這種條件下,你認罪嗎?」陳比利臉色通紅,一臉生無可戀的說:「我認罪。」◇

責任編輯:周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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