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殺該殺者,也有罪!
乾隆二十三年,蕭松浦和沈毅庵,同在番禺的官府中做幕僚,共掌刑獄的差事。
當時,番禺縣的菱塘鎮發生了一起殺人搶劫案,七名案犯全部落網,證據確鑿。蕭松浦根據法律,擬將七名案犯判刑斬決,押解府司衙門審核批示。當時的按察使認為七名案犯不分案情輕重一律處斬,未免過於苛刻。因此駁回原判,令酌情減刑。蕭松浦本來就不願意審理這類重大案件,就藉故推辭。於是這個案子就由沈毅庵承辦了。
沈毅庵的住處,與蕭松浦只有一板之隔。一天夜裡,蕭松浦正在燈下披閱案卷,聽得沈毅庵的書房中發出一陣陣嘶嘶作響的微弱聲音。蕭松浦起身察看;只見沈毅庵正伏案疾書,他身旁站著三四個無頭鬼,手裡都捧著自己的頭;又見無數的矮鬼,圍著書案的前面跪著,蕭松浦急忙大聲叫道:「沈先生!你快抬頭看看!」他的話音剛落,忽然一股血腥味撲鼻而來,沈毅庵書房裡的燈燭一下子都熄滅了,蕭松浦也嚇得昏倒在地。住在側房裡的僮僕們聞聲急忙趕來,把他扶回房中,躺下休息。
第二天,沈毅庵和其他同僚去探望蕭松浦,蕭松浦就把自己的所見告訴他們。
沈毅庵聽後說:「我明白了,昨天夜裡我批閱的就是茭塘鎮的殺人搶劫案卷。這案子證據確鑿,判罪得當,七名案犯都是可以斬決的。只因被上司駁回,我就不得不從七名案犯中,找出兩名來減刑。這七人中,謝阿挺、沈阿癡本在外面望風接贓,沒有進入庭院。但是當事主追出庭院,與他們格鬥時,他們用刀砍傷了事主,按理也是搶劫殺人。況且他們又有前科,所以蕭先生你初判為斬決,本來是正確的。我為迎合按察使的旨意,想減輕謝、沈二犯的罪行,卻招來了兩種不同的鬼。你所看見的跪在地上的無數矮鬼,是謝、沈二犯的祖宗,他們是來感謝我的。那些捧著自己頭顱,站在桌前的無頭鬼,有的是已伏法的謝、沈二犯的同夥,有的是被殺害的事主,他們對給謝、沈二犯減刑表示不服!聲言要來追討命債。他們說:『不殺該殺者,也有罪!』我沒辦法,不敢枉法而活人之命,而使死者含冤於地下,只得按(你所定的)原判擬斬。」
茭塘鎮的搶劫殺人案,就這樣按原判定案執行了。
朱法師
我(紀曉嵐自稱)在翰林院時,有個同僚朱耘,他的父親是朱朴庵先生,陝西人。朱朴庵先生年輕時以設館教授幼童為業,此人一身正氣,態度溫良。
有一次,朱樸庵偶然經過一個村莊,村裡人都爭相傳告:「朱法師來了!」各家都備下酒來請他赴宴;又都請他題名(簽名),說是用來鎮壓鬼怪。
朱朴庵先生笑著告訴這些村民:「我不過是個教育幼童的教師先生,不是什麼法師;而且也從來沒有什麼法術,不能鎮壓鬼怪。你們要我題名,究竟做什麼用呢?」
眾村民說:「我們村裡有個狐仙,為害百姓已經三年了。昨天狐仙在高空中說:『明天朱法師來,我要迴避他。』今天先生來了,果然姓朱,所以我們認定您是法師!」朱朴庵先生為他們題了名,從此以後這村裡果然就太平了。
不多久,朱朴庵先生來到了另一個村莊。這村裡的人也像以前那個村一樣歡迎他,而且說:「狐仙說過:二十年之後,與朱法師在太學的崇志堂相見。」那時候朱朴庵先生還是一個秀才,連鄉試都沒有參加過。
後來,朱朴庵先生在當年的鄉試中中舉,被選為國子監助教。到任之後,他發現監中的祭器早被盜去。主管祭祀的人因此惶惶不可終日,到處尋找,終無所得。正要議個價錢賠償,朱朴庵先生想起「二十年後在太學的崇志堂相見」的話,於是寫了一篇祭文請求狐仙幫助。當天晚上,那些失去了的祭器全都在崇志堂出現了,件件絲毫無損。朱朴庵先生掰著手指一算,他離開從前的那個村莊,正好已經二十年。
朱朴庵先生一身正氣。所以就連狐仙也很敬畏他。
(均據清代袁枚《子不語》)@#
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