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輪功學員被判3年 村民村委會要求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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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8日訊】明慧網6月8日報導,2015年10月29日,山西省汾西縣法輪功學員崔廣福接到派出所電話:「你來一下。十分鐘就好。」崔廣福前往即被非法拘留;近期,他被非法判刑3年。

日前,崔廣福家鄉民眾聯署簽名、 所在村委員會蓋章,要求法院無罪釋放崔廣福。

下莊村村民簽名致信法院要求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崔廣福。(明慧網)

因訴江被非法拘留

法輪功學員崔廣福是汾西縣對竹鎮下莊村村民。2015年5月,中共最高法院頒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新規後,崔廣福實名控告江澤民。

10月29日,竹鎮派出所警察打電話,以「十分鐘就好」為幌子欺騙崔廣福核實訴江之事。崔廣福抵達派出所後即被拘留。

律師無罪辯護 法院非法判刑

2015年10月30日和2016年3月4日,汾西縣法院對崔廣福非法庭審。

北京律師余文生在法庭上為崔廣福做了無罪辯護。余律師在法庭上把檢察院的公訴人駁得啞口無言,後來法官只得草草收場,宣佈休庭。

2016年4月1日,崔廣福家人收到了汾西縣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崔廣福被非法判刑三年。

民眾簽名聲援崔廣福 村委員會蓋章

下莊村村民得知余文生律師為崔廣福作了無罪辯護,很受鼓舞。他們認為修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

眾多村民紛紛聯名簽字,要求汾西縣法院強烈要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崔廣福。該聯署簽名信獲得下莊村民委員會紅印蓋章。

崔廣福上訴

日前,崔廣福向臨汾市中級法院提交了上訴狀,並附上汾西縣法院判決書的律師辯護意見。

上訴材料寫明:從公安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的所謂「法律程序」中,公安造假做偽證,檢察院隱瞞真實情況的起訴書,法院冤判等一系列違法行為。

曾被非法勞教一年

崔廣福因身體疾病走入法輪功修煉。修煉法輪功後,他經常暈厥昏迷的毛病好了,人也精神了,心靈獲得淨化,主動放棄了原來違法「販藥」的輕松賺錢生意。

1999年,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同年12月,崔廣福和其他數位法輪功學員前往北京,希望旁聽北京最高法院對原北京法輪大法研究會義務協調人王治文等人的庭審。

崔廣福在北京天安門即遭到軍人盤查,後被非法拘留,判非法勞教一年。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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