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檢察官請求重審李貝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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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11日訊】(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洛縣警署前警長李貝卡(Lee Baca)一案自上月流審以來,外界一直在猜測檢方的打算。週二(10日),聯邦檢察官宣布對該案尋求重審。

新的庭審計劃從2月21日開始,而且法官已經同意檢方申請,重審中併入對李貝卡的第三項控罪,同時審理其阻撓調查、妨礙司法公正及對聯邦調查人員撒謊等三項控罪。

檢方聲明還說,新庭審中將縮減現有的證人,加入其他目擊證人。

現年74歲的李貝卡在警界服務49年,曾掌管全美最大的警署——洛縣警署15年。他於2011捲入洛縣監獄腐敗案而遭檢方指控。三項罪名若成立,李貝卡最高可獲刑20年。

上個月,法庭就其三項控罪中的前兩項(合併最高可判刑15年)進行了聽證,但12名陪審員未能達成一致裁定(11人認為李貝卡無罪),最終流審。而另一項撒謊罪則原定在稍後另一法庭分開審理。

本週二,檢察官福克斯(Brandon Fox)對法官說:「我們認為最好能合併(三項罪名)審理。」而李貝卡的律師則對重新合併罪名審理提出了異議,稱這種做法非常罕見。但檢方說:「這事已經定了,我們將這樣做。」

李貝卡案一路走來一波三折。法官安德森對該案的態度一直非常強硬。去年2月,李貝卡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定,承認曾對FBI調查員撒謊,以換取6個月以下的刑期。但7月,安德森以協議不夠嚴厲而拒絕了該協議。

10月,李貝卡的律師向法庭提出更換法官、法庭的請求,但11月被安德森拒絕。

12月初,安德森和檢方認為,專家關於李貝卡罹患早期阿茲海默症的證詞與其前兩項控罪無關,因而決定將李貝卡案分成兩部分審理。在針對前兩項控罪的庭審流審後,有猜測認爲檢方會與李貝卡達成新的認罪協議。但檢方本週宣布尋求重審。

李貝卡之前已有9名涉嫌監獄腐敗的前警察被定罪。還有嫌疑人在等待宣判中。◇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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