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法官穿法袍上訪無果 喊冤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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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採訪報導)曾是四川法官的吳志平(又名吳志萍)從2013年退休後,就穿著一身法袍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走上上訪維權道路。

吳志平80年代就開始在四川省廣安武勝縣法院工作。她上訪是為了爭取一套70平米的集資房。1998年8月吳志平獲得該房屋的私產產權,但是在1999年房子被武勝縣法院充公,賣給別人,還將其房產證註銷。由於起訴武勝縣房管所無門,只得與2013年1月退休後去北京上訪維權。

「相關部門一直置若罔聞,不予處理,10年了,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維護。」吳志平說。

據吳志平介紹,2008年4月25日,武勝法院認為吳志平的房產證失效,讓武勝縣房管所註銷她的房產證。身為法官的她解釋說:對私人的不動產財產,作為房屋登記的房管所是沒有權力註銷房產權的,武勝縣法院的做法是違法的,若它認為房產證失效,是需要把產權所有者起訴至法院,經過庭審,進行判決後才生效。

2001年3月份她被強迫搬出自己的房子,2007年維權至今沒有結果。

當時吳志平集資房屋交的錢的收據。(網絡圖片)
當時吳志平集資房屋交的錢的收據。(網絡圖片)

原河北電視台編輯朱欣欣表示,此事發生已不足為奇,因為已經有很多,諸如信訪局長上訪、維穩警察上訪的事情,體制內成員因他們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上訪的。

他認為,在中共的專制統治下,人人都可能成為潛在的被傷害者,即使是體制內有權勢的人。因為中共講強權,那些有權人在位時能夠利用手中的權力暫時撈取一些利益,一旦失去權勢以後,就可能被更高的權勢所傷害。

2009年12月23日武勝縣法院判決當地房管所註銷吳志平房產權是違法行為,而在2012年8月份又撤銷原判,駁回吳志平的起訴,稱房管所註銷吳志平的產權合法。

「一個法院,在法律不變,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做出了兩個完全不同的判決,不知道是司法的悲哀,還是我個人的悲哀。」吳志平說。

原《浙江青年報》記者、中國獨立中文筆會榮譽會員魏楨凌表示,中共的本質不是一個專制集權,而是邪惡!他說,在中共的體制下是全面的邪惡,體制內外的人都有不安全感,甚至維權在某種情況也成幫助中共維穩的機制了。

朱欣欣認為,武勝縣法院作為執法機關敢做違法的事情,是因為這些執法部門的人無視法律的存在,「他們心中崇尚的不是法律,而是權力」。同時朱欣欣也勸誡那些體制內仍有權勢的人,需要去思考當他們不在有權勢的位置上時該怎麼辦,用踐踏法律、只靠權力的辦法來保護自身的安全是不可靠的。唯有真正民主、法制,才能維護所有人的權利。

四川廣安武勝縣房管所所長李東和四川省岳池縣法院均以當時的「房改政策」 ——即吳志平和她丈夫當時手中有兩套集資房,只能保留一套——為由,認為註銷吳志平的房產權是合法的。

據吳志平反饋:武勝法院於1988年12月組織職工集資建房,她和她丈夫耿南丁當時均在武勝法院工作。但是耿南丁於1990年調離武勝法院至武勝縣公安局工作。他們現在住的這間房是她丈夫在公安局工作後購置,不屬於武勝法院說的房改政策內的房子,她自己1998年獲得私產產權的房子也不在房改政策內。

做了二十多年法官的她只好穿著法袍到北京上訪維護權利。

「一輩子做法官的我現在連去法院申訴自己的權利都沒有了,進不了法院的門。」#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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