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翻供的安徽落馬官員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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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1日訊】過去5年來,中共的落馬官員大多都是當庭認罪、「痛哭流涕」地悔過,也偶有落馬官員當庭翻供,但結果也很少如願。近日,安徽一個當庭翻供的官員受賄案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大陸媒體報導,安徽滁州市委原書記江山濫用職權、受賄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江山於2014年4月落馬,2016年底,蕪湖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其有期徒刑12年。一審檢方指控,江山違規返還安徽冠景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土地出讓金,造成經濟損失16,852.79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3.9萬元。

江山在一審庭審時曾當庭翻供,他當庭表示指控「少部分屬實,絕大部分不屬實」。他承認收受4塊壽山石和15萬元,即受賄共計23.9萬元;對於通過親家受賄160萬元的指控,他稱是在案發後才從紀委辦案人員口中得知的。

江山還稱,對土地出讓金先徵後返,因此濫用職權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然而,早在庭審之前,江山的懺悔書就已被媒體曝光。他在懺悔書中稱自己沒有管好親家公,放縱特定關係人大肆受賄,最終讓自己也走上了經濟犯罪的道路。他還懺悔與多名女性有染。

江山的親家是商人,他曾經一度為這門親事高興萬分。江山懺悔說,本以為找了一位有錢的親家可以不為錢去操心了,結果親家公利用他的身分地位收受賄賂,喜事變成了醜事,樂事變成了悲事,親家用自製的「導火索」引爆了他的「炸藥包」,把兩家都「炸塌了」。

當庭翻供的中共落馬官員不止江山一人。浙江永康江南街道原黨工委書記呂子江,二審時當庭大喊大叫全面翻供,稱被打2,000多個耳光,甚至遭性侵3次。但他的指控遭案件調查組指造假,2013年被終審判有期徒刑16年。

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落馬後,中共給薄熙來定下貪污、受賄和濫權三宗罪,但是薄熙來涉及政變和活摘器官的核心罪行仍遭到隱瞞。即便如此,薄熙來在庭上仍然全盤翻供,上演了一場鬧劇。終審也是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

責任編輯: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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