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Q發一張圖片 大陸法輪功學員被枉判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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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據明慧網報導,在上海打工的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王鑫,因為在網絡QQ空間裡放了一張法輪功的圖片,而被上海國保綁架、關押。4月11日該案在上海市金山區法院被重新開庭,王鑫被枉判八個月。

2016年8月26日,王鑫在網絡QQ群裏發了一張法輪功的圖片,而被金山區公安局國保員警綁架,關押在上海市金山區看守所。2017年2月8日,在上海市金山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後經王鑫家人申訴,4月11日下午2點,在上海市金山區法院第二法庭重新開庭審理。

庭審當天,參加庭審的除了八個法院人員,王鑫父親委託的胡林政律師和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師外,還有十名親友在場旁聽。

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王鑫。(明慧網)
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王鑫。(明慧網)

因為一張法輪功圖片 被判8個月徒刑

上海金山檢察院公訴人稱,王鑫在QQ空間裡放了一張法輪功的圖片,他有一個上海金山的QQ群,人數有240人。王鑫是用手機上QQ的,通過QQ查到有3個手機登入過QQ,其中一個手機用支付寶付款,就是王鑫的名字。王鑫之前剛好訴江留下來電話和上海地址。公訴人提供了所謂的證據和補充材料,並建議量刑一年。

代理律師胡林政在為王鑫辯護時,提出五點做無罪辯護:

1.從公訴人提供的補充證據程式不合法;
2.提供證據人員不合法;
3.QQ群人員數不是實際線上人數,存在僵屍人員和一人多號的情況,公訴人說QQ群人數超過248人,人數推算不合法;
4.放入QQ空間的圖片是自己看的,不是製作和傳播;
5.法輪功不是X教,兩高的司法解釋不能用來定罪。信仰自由,王鑫既沒有利用邪教,他的行為也沒有破壞了哪一部法律實施了,王鑫無罪!

王鑫在給自己辯護的時候也再次申明,自己無罪,希望法庭做出公正的判決。他說:「真、善、忍」是普世價值,法輪大法弘傳全世界,信仰自由,法輪功不是邪教,自己也沒有破壞法律實施。

庭審過程中,法官只一次提示不讓王鑫在此宣傳法輪功。法庭休庭二十分鐘後,仍然對王鑫做出有期徒刑八個月的判決,並罰金三千元,相關物品沒收。

律師胡林政向大紀元記者簡單說明了王鑫案情,接著表示他不能多說:「我的電話是全程被監聽的,尤其法輪功的問題,我多說一點等下國保就來找我了。」

修煉法輪功被抓 家人也在驚恐中度日

自從王鑫2016年8月被綁架之後,家人就與他失去了聯繫,也沒有任何部門和家屬聯繫過,家屬也沒有收到過任何拘留、逮捕和開庭之類的通知。只是在過年前接到一個陌生人的電話,說王鑫今年不能回家過年了,問他是誰?也不回答電話就掛斷了。他的家人歷盡周折才知道,王鑫是因為法輪功圖片的事情被抓了。

今年中國新年過後,王鑫家屬還遭到了不明身份的人上門騷擾、恐嚇,就連來家裏串門的親朋好友都要被他們盤問,這些人卻不敢亮明身分,讓王鑫家人時刻都處在驚嚇與恐懼之中。

王鑫,42歲,黑龍江省寧安市鏡泊鄉鏡泊村人。1997年一個很偶然的機會,他看到了《轉法輪》這本書,從此以後,堅定的走上了大法修煉之路。並隨時以真、善、忍要求自己,是村民眼中很好的人。從來不做違法的事,現在卻只是因為發了一張圖片就被抓、被關押、還要被判刑!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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